中新网重庆12月9日电(邓春梅 张佳雯)手臂绑带血绷带故意与路人相撞,借口对方将自己撞伤并持刀抢劫。记者9日从重庆合川法院获悉,该院对男子张某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
1975年出生的张某只有小学文化,1993年起因盗窃罪、抢劫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底刑满释放后,张某因无收入又吸毒,故又干起了抢劫的老本行。
2012年5月起,张某将滴血绷带系在左小臂上,物色年纪较大的独行路人故意与其相撞,以对方将自己撞伤为由强行索赔,若对方拒绝便采取持刀威胁的方式强行抢走他人钱财。截止7月,张某先后在合川区河阳城区抢劫作案5次,抢得被害人现金500余元,在第5次作案中被现场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且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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