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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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断有家长向本报反映,新洲区一些中小学校在明知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情况下,仍然代办学生健康平安保险。
本报记者几次前往新洲进行了调查,多名家长和教育界“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部分学校确实存在一定的强制性,且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及教职工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共从保险公司中获取保费总额15%的提成。
农民工家长借钱买“学平险”
两次开会布置代办保险学校涉嫌强制卖保险和拿佣金政策很明确:不得强制和谋利
日前,新洲汪集村民曹某反映,他和妻子在邾城打零工,10岁的孩子随他们一起来邾城某小学读三年级。有天下午放学,孩子说老师要求交50块钱买保险……曹某夫妇无固定工作,生活十分节俭,就说:“没钱买,算了。”
次日下午,孩子放学回家就哭闹:“老师点我名了,说我没交保险费。”第二天早上,曹某随孩子来到学校找班主任说:“保险费不交,行不?”老师回答:“其他学生都交了。”
无奈,曹某只得向其哥借了50块钱让孩子交了。
6日中午12点左右,记者在章林小学门前询问一名学生:“买保险了吗?”“买了,老师要我爸买的,交了50块钱……”该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大部分孩子都买了“学平险”。
记者随机采访了前来接送孩子的几位家长,他们表示早在一个月前就把保险费交给老师了。“其实学平险也就50块钱的事,保个平安也不是什么坏事,一旦孩子哪里伤着了或者病了,保险还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一位家长说道。
一位陈姓家长说:11月2日晚上,孩子拿回一张保险单,让家长签字,并要交50元保险费。“老师说办了保险就不怕出事了。我就在保单上签了字。”
其他家长则持不同看法:虽然说是自愿的,但老师多次在班上强调,还把没有交钱的学生名单在班上念,给孩子很大的压力。如果只有自己的孩子不交,成了特例,一怕得罪老师,二怕孩子自己没面子……老师这样做就变味了,就带有了强制性。
两次开会布置代办保险
邾城某小学校长向记者透露:“秋季开学后,我先后两次参加了有关布置学生保险的工作会,第一次是街教育总支通知的;第二次出席会议的有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区勤俭办负责人、各街(乡、镇)教育干事及各校校长。会上,中国人寿保险新洲支公司负责人出示了一份由区政府一位负责人和区教育局长杨志勇于去年9月13日批示的文件。”
会后,这名校长在学校周例会上作了通报,并向各班主任进行了传达布置。班主任在各班发放保险宣传单,要求每位学生购买50元的“学平险”,保费由老师代收后再转交给保险公司。有的学校为了避嫌,准许保险业务员进校协同老师在班上发宣传单并收保费。
据阳逻某校校长透露,保险公司聘请学校一名中层干部为“风险员”,各班级老师收取保费后,将学生名单及身份证号都交给“风险员”统一制作成电子表格,由其将保费及花名册转交给保险公司。
7日,记者从一名知情者提供的中国人寿保险新洲支公司《关于恳请在全区推广和规范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请示》文件上看到,该区一位副区长于去年9月13日对此作出批示:“这是个好事,请教育局组织支持,规范运作,不要强行。”同日,区教育局杨志勇局长作出指示要求落实批示精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洲区某乡镇教育总支干事告诉记者:“虽然,领导是去年作的批示,但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未能在全区各校大范围推广,而是挪到了今年秋季开学。”
这位干事透露:“代办保险的事,教育系统从上到下抓得很紧,还经常有人督促,我们本身也有想法。说是自愿,其实是变相强迫!”
另外,他还透露了中国人寿保险新洲支公司今年秋季开学后,专门组织区教育局部分领导干部及各街(乡、镇)教育干事等前往新疆游玩。对此,新洲区教育局纪委有关人员给予了否认,他说游玩经费是由区教育局自己承担的。
学校涉嫌强制卖保险和拿佣金
“我们统一收齐保费后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15%的比例给代办者返还佣金。”邾城某小学校长告诉记者。
他说,今年秋季开学,该校3000名学生中,有1300多学生办理了“学平险”,每名学生收取50元的保费。按照返还比例计算,该小学可获万余元的“代办费”。
记者多方了解到,其他一些学校的收费、返还情况也和这个学校基本一样。据知情人透露,不仅要给学校提成,还要给区、街(乡、镇)的教育主管部门提成。
代办保险可获15%的提成是否属实?6日下午,新洲区教育局纪委有关人员坦承:“我们接到家长的投诉后迅速作了调查,确认保险公司支付给组织管理者的佣金是保费总额的15%。”
关于是否存在“强制”的问题,他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后,认为不存在强制学生办保险的问题。”
该有关人员说,新洲区已经按政策要求,财政出钱为每个在籍中小学生都办了“校责险”。他承认区教育局要求勤工俭学办负责组织管理,在各校开展宣传保险的活动,但强调是采取自愿原则。
记者获取了一份由新洲区教育局纪检部门向区物价局提供的调查回告《关于群众反映新洲区教育局与人寿保险公司强制学生办保险有关问题的调查回告》。回告称,该区现有中小学生11万人,截至11月6日投“学平险”的学生是1.66万人,投保人比例15.08%,不存在强制。
对此,阳逻某小学校长说,他所在的学校投保人数就超过70%,其他学校投保学生数都不会少于50%。
新洲区教育局纪委书记周耀生受访时则表示:“在办理‘学平险’时,学校在具体操作中不排除存在不规范现象。目前新洲区纪委也已介入调查。”
政策很明确:不得强制和谋利
其实,关于学生购买保险的问题,政策界线十分明确。简言之,学校为学生购买一份“校责险”,由政府买单;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商业保险,更不得从中谋利。
2001年,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十不准”的通告》第七条规定:“不准学校向学生强制收取保险费。学校不得作为保险兼业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向学生代收任何保险费的合作协议,已经签订的必须立即废止。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可由家长与保险公司自行办理。”
去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44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为学生办理人身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提倡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应当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便利。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从中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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