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麦翠如 报道 多次在闹市骑电动车追摸女性胸脯寻求精神刺激的男子黄某,日前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被告人黄某今年28岁,是中山市石岐区某火锅店的传菜员。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为寻求精神刺激,在中山闹市骑电动车追摸女性6人次,趁人不备突然袭击女性的胸部、臀部后逃离,以满足其意淫的心理。
据被告人黄某供述,自21岁与初恋女友分手后再没找过女友,有时会去夜总会找小姐。今年3月3日晚,因有食客嫌他上菜太慢,不给退菜便大吵大闹,搞得他心情很糟糕,又没有知心朋友可以诉苦。所以“为释放压力”,他便在下班后连续几日骑电动单车,见大街上有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便追过去冷不防摸其胸部。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黄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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