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10日电(记者 张兴军)3年前,为证明自己得了尘肺病,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以“开胸验肺”的悲壮之举,获赔61.5万元。日前,因为名下拥有小汽车等财产,31岁的张海超因“特事特办”而获得的低保资格被取消,由此引发舆论广泛热议。
河南国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柯方云认为,按照现有规定,新密市民政局取消张海超低保待遇确是“照章办事”。但问题在于,张海超名下的汽车等财产是其用工伤赔偿的钱买的,而非正常劳动收入。从这一角度来说,相关规定的执行还有需要斟酌的地方。
郑州市民李先生表示,作为全国最知名的尘肺病人,张海超一再遭遇维权困境。这一现象说明,在舆论关注下,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实行“特事特办”,表面看很有效率,但要想真正解决问题,还必须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围观带来的效应只能是临时的,有了制度才能走得长远。”
新密市民政局在接受采访时证实,“取消低保”确有其事。民政局副书记张旭东表示,全市对于低保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方针。在今年4月份的一次清查中,发现张海超名下有一辆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于是做出了取消的决定。
张海超介绍,为了外出方便,自己花了5万多元的赔偿款买了一辆小汽车,此外还购买了电脑和空调。他说:“以前每个月的低保大概是80到100元不等,虽然钱不多,但还算是暖人的,最主要的是低保和医保是捆绑的,低保没了,医保也丢了。”
“取消低保的决定,完全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将来他家的生活水平重新下降,符合救助条件,我们会重新把他纳入到低保名单里。”张旭东说。
新密市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也告诉记者,虽然按规定取消了张海超的低保待遇,但是对其一家今后的生活境况,将持续给予关注,“不会出现坐视不管的情况。”
作者:张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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