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左)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王永颁发聘书。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日前成立。(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等16人被聘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昨天,中国红十字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社会监督委员会将对红会款物募捐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拟每年召开两次大会,并独立向社会发布监督报告。
将独立开展三方面监督 社会监督委员会选举迟福林为主任委员,俞可平为副主任委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黄伟民为秘书长。
昨日的发布会上,黄伟民介绍,社会监督委员会将独立开展三方面的监督:一是每年固定的监督事项,如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红十字会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二是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质疑的事项,社会监督委员会可以主动开展调查和监督,独立向社会发布监督公告;三是接受中国红十字会的主动邀请,对特定事项进行监督。
黄伟民说,在委员人选的选择上,委员会主要从专业背景、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时考虑了不同专业人员的协同匹配,包括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管理、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监督委员会独立运行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独立运行的机构,社会监督委员会与红十字会是合作伙伴,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她透露,在社会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委员们讨论最尖锐的两个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独立性、如何收集和表达民意诉求。
据悉,目前社会监督委员会还在修订章程,力求可操作性。今年年底前,有望正式开展工作。
北京红会亦筹备监督委 北京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北京红会目前正在抓紧筹备社会监督委员,引入社会人士和“第三方”力量,监督红十字募捐情况,并为红十字募捐及其他工作机制的改革提出建议。同时,加强募捐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做到逐笔公开。
焦点回应
1 16个委员是如何选出的? 红会:委员必须有能力,还能贡献自己的思想、知识、资源和时间
新京报:既然是社会监督委员会,为何没有公开选拔?目前16人是如何选出的?
赵白鸽(中国红会常务副会长):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有能力,还能够贡献自己的思想、知识、资源和时间。从这个角度考虑,我们没有进行网络海选,而是先确定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定位、委员的标准,又通过网络搜索、各方推荐,严格遴选出的。
邓国胜(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中国红十字会是公共机构,也是一个公益性组织,但至今只有理事会,没有监事会。因此,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去带动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非常有必要。从国家流行做法看,公共慈善机构成立理事会、监事会或社会监督委员会,一般都不会公开选拔,而是成立一个遴选机构,从社会名人中选拔。这些社会名人,用自己的声誉做担保,用自己的社会资源和专业能力,来监督公共慈善机构的运行。
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并不能完全代表普通公众。他们必须拥有专业能力,来监督红十字会的财务账目,对红十字会开展的项目做绩效评估。我的专业研究领域是做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估,我想,这也是红会向我发出邀请的主要原因。
2 红会在借助名人宣传自己? 红会:委员遴选,没有强调是否为名人,而是强调专业性和社会性
新京报:16个委员中,绝大多数是名人或企业家,他们能否代表民意?红会是否在借“名人效应”宣传自己?
姚立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在遴选过程中,我们没有强调是否为名人,而是强调专业性和社会性。比如,北京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并非社会名人,但我们看重其在红十字核心服务应急救援领域的一线经验和对专业志愿者的发展、协调能力。目前遴选出的16个委员,他们的专业性,基本覆盖红十字会各项事业。他们以自己的社会声望、号召力,可以联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可了解到更加广泛的社情民意。
黄伟民(社会监督委员会秘书长):社会名人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性和社会资源,对红会的工作开展广泛、严谨的调研、监督。很多委员的个人微博在公众中都非常有影响力,这也是收集对红会民意诉求的一个主渠道。
3 谁来监督社会监督委员会? 红会:委员都在公众监督之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会将视为自动退出
新京报:社会监督委员会将如何开展工作?谁又来监督社会监督委员会?
赵白鸽: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相当于监督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他们需要拿出的不仅是社会声望、专业能力,还有时间。如果参与社会监督的时间不能保障,就不能成为委员。
黄伟民:今后社会监督委员会将与红十字会合作,陆续补充邀请合适的社会人士加入,可能增至25人。委员会拟定3年一届,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委员会会议的,将被视为自动退出。每届委员会,拟定更新1/3的委员。
目前,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还在修订中,对于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确保监督落实,委员们有很多尖锐的意见,我们都会吸收。
对于未来的工作,初步的想法是,每年至少开两次全体大会,发布独立的监督报告。具体的监督工作,比如对财务的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对器官捐献工作等的监督,初步考虑会分团分组开展不同项目、不同环节的监督。
至于谁来监督委员会,16个委员都是公众人士,他们的言行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红会的发展,红会的公信力,目前也涉及委员自己的声誉和信誉。
邓国胜:说实话,我很担心委员会成立后,职责很多,但没有落实的渠道。
比如,我觉得一个地方红会的募捐有问题,我能够第一时间去了解真实情况吗?地方红会凭什么让我去调查?社会监督委员会和监事会不同,没有法定的监督权利,只能是受红会委托,去监督红会。这样看,监督的权限,可能还需要社会监督委员会再去和红十字会协商。
未来,怎样考察,发现问题如何处置,怎样向社会公布等,还需拿出可操作性的规则。希望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要成为摆设或“橡皮图章”。
4 委员们是否收取红会报酬? 红会:委员都以志愿者身份开展监督,不会从红会领工资及薪酬
新京报: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否收取红会的报酬?日常工作经费从何而来?
姚立新: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都是以志愿者身份,开展对红会的监督,他们不会从红会领工资,也不会有其他形式的薪酬,以保持独立性;成立秘书处后,也会独立办公、独立召开会议、独立发布社会监督报告。至于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成本,还要看最后通过的委员会章程,先确定工作内容,再商量经费问题。
黄伟民:红十字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合作伙伴关系,红会通过聘请委员来进行社会监督。在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物资保障、办公场地等,应由中国红十字会提供和保障。
邓国胜:根据一般的国际惯例,虽然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第三方机构,但受红十字会委托,委托方应支付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当然,可能的话,如果有一笔社会捐赠资金,来作为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本,更能确保今后的独立性。在红会支付监督成本的情况下,委员们将以自己的声誉,来恪守调查和监督的独立性。
作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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