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2月11日电(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11日举行第二次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主持。主席团经过审查,确认送交登记表的15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为澳门特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
会议听取了崔世安关于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15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和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
主席团经过审查,这15人都是年满18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这15人为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会议决定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
当天的会议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在不是代表候选人的选举会议成员中提名了总监票人、监票人人选,决定提请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会议还决定了选举工作的其他具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澳门特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
会议结束后,发表了主席团第二号公告。公告公布,12月17日上午,选举会议将在澳门旅游塔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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