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12月11日电(谷华 王淑 大明)一男子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处缓刑并终生禁驾,后私制驾照,因急切与女网友约会见面,开车速度太快与摩托车相撞,再生事故。11日,江苏建湖法院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3月,刘某犯交通肇事罪,被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年7月被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1年10月,刘某与哥哥同在母亲家中吃晚饭,窃取了哥哥上衣口袋内的驾驶证,撬开驾驶证的塑封,用自己的照片替换了哥哥的照片,变造了一本自己的驾驶证并携带使用。
2012年2月20日12时许,刘某与女网友约定在盐城见面,持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轿车高速行驶,因急切相见而与加快车速,在途经建湖产业园交叉口路段时,与沿路西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驾驶员崔某及其车后乘坐人王某跌地受伤,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刘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21.6万元。
建湖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私自窃取其兄驾驶证变造后自行使用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交通肇事罪,据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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