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为了拓展旅游业务,向时任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潘潇的秘书主动靠拢,并帮忙支付购房首付款85万余元。近日,广州大都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花都门市部原经理黄源平因犯行贿罪,被广州市中院终审维持2年6个月的判决。
郑国威原是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潘潇的秘书。一审法院查明,自黄源平在花都经营广州大都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花都门市部开始,经黄源平请求,原花都区区委书记秘书、花都区炭步镇镇长郑国威(另案处理)多次利用职务影响,帮助黄源平拓展在花都区教育系统的旅游业务。约2009年1月,黄源平在郑国威购买广州珠江新城一套商品房时,帮助郑国威支付该房首期款共85.8888万元。“因为郑国威曾是花都区委秘书,后调任炭步镇镇长、新华街道办主任等职务,在花都区政府部门比较有影响力。”黄源平道出了行贿动机。
2011年6月14日,在逃的黄源平在河源火车站被抓获。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源平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检察机关的相关资料,郑国威因涉嫌受贿罪,已于2011年8月被立案侦查。而潘潇受贿案的起诉书显示,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潘潇为其秘书郑国威先后担任花都区炭步镇镇长和新华街道办主任提供帮助,共收受郑国威为其支付的家庭旅游费、交通费人民币共212604元。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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