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2月13日电(王剑 袁志凯)南昌市西湖区警方13日通报一起“酒托”诈骗案。据通报,该犯罪团伙以一家酒吧为据点,年轻女子当“酒托”,人高马大的“保安”在受害者不愿买单时出来“震慑”,分工明确,犹如现实版的“龙门客栈”。
11月20日,西湖区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伙同三名女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在其中一名女子的手机内,巡逻民警发现大量可疑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了大量的人员信息和约会事宜。
经初步调查,四名可疑人员先后交代,团伙系南昌市某酒吧外围“酒托”。当日,根据上述“酒托”提供的线索,警方在南昌市西湖区一宾馆查获两名男子黄某、高某,当场缴获一个U盘。
根据两名嫌疑人的供述,结合缴获U盘上的相关信息。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高某系为某酒吧从事酒托诈骗“传号”工作。
据二人供述,酒吧店主“阿斌”通过在网上招募“键盘手”,冒充女性和一些男子聊天,获取男子的好感和信任,收集受害人的信息。黄某和高某则负责整理“客户”信息,并通过手机发给相应的“酒托女”。
“酒托女”则通过冒充相应的女性,约受害人见面,伺机将受害人带至该酒吧内进行高消费,一次消费多则几千元,少则几百元。“酒托”可获得受害人消费额的30%作为提成,黄某、高某作为“传号”人员,可获得受害人消费额的10%作为提成。
警方办案人员透露,该诈骗团伙以一家酒吧为据点,分工明确。“店主”负责提供营业场所,“键盘手”负责收集信息,“传号手”负责从中联络,“酒托女”负责“钓鱼”。
据通报,该“黑店”内还有服务员、保安、收银员、经理等角色。其中,服务员配合“酒托”,怂恿顾客消费;“保安”在受害者不愿买单时,出面震慑,防止受害人闹事;收银员除负责收钱外,还会去驱赶贸然进入店内消费的顾客(没有酒托带的顾客,该店不接待)。
目前,三名酒托女和其“领队”已依法被治安拘留;黄某、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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