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12月14日电(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仁化县残疾人蒙双强因长期照顾中风瘫痪在床的父亲而不堪重负,用电线将父亲勒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向媒体通报,该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蒙双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今年31岁的被告人蒙双强在法庭上供述,2011年7月16日晚,因觉得长期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感到很烦,于是叫了几个朋友在家中喝酒。这时,躺在床上的父亲叫他过去帮忙倒粪便,本来就在气头上的蒙双强于是和父亲吵了起来,随后又跑到村里的小卖部继续喝酒。
据蒙双强供述,自小父亲对他就不好,经常打骂他,父子俩关系一直紧张。2002年,蒙双强醉驾发生交通意外,撞伤了自己的腰部和腿部,从此落下残疾,走路一瘸一拐,外出远行还必须使用拐杖,谁知父亲2008年突发中风半身不遂,此后,照顾父亲的重任落到了残疾的蒙双强身上。
“我自己是残废,还要照顾瘫痪的父亲,真的活得很累,当时想自杀算了,后来想到自杀后父亲没有人照料,还会拖累其他家人,于是就想到如果我和父亲都死了,那么问题就都解决了。”蒙双强在法庭上陈述他杀父的原因。
蒙双强回到家后,进入父亲的房间,发现父亲睡熟了,于是先用枕头盖住父亲的脸,后来又改用手掐,没想到父亲反而醒过了。这时蒙双强想放弃,可又担心父亲说出去,于是找来电线将父亲的脖子缠住,残忍将亲父杀害。
杀父次日,蒙双强决定跳河自杀,却因害怕不敢跳,最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蒙双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蒙双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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