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县委书记、县长被指超标使用豪华越野车引发关注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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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发帖称,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县委书记孙景宏和代县长温志刚的公务车均为丰田“霸道”,明显超标配置。对此,有网友称相关车辆无论是排量和价位都远超国家正部级干部公务用车标准。
记者前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进行调查后发现,确有一辆号牌为“陕DA0017”和一辆号牌为“陕DV0362”的丰田“霸道”越野车进出长武县委和县政府大院。长武县委办工作人员称,“陕DA0017”确实是长武县县委书记的车;而“陕DV0362”确为长武县县长的车。
长武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今年6月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按照咸阳市相关规定,该市正县级单位车辆的价格应控制在18万元以内。
记者了解到,“陕DA0017”车主是彬县煤炭有限公司,登记日期是2012年6月26日,排量为4.0升;“陕DV0362”所属单位为长武县人大常委会,排量为2.7升。记者致电丰田销售商获知,丰田“霸道”4.0升的售价从53.8万元到69.8万元不等,而2.7升的售价为44万元至49.96万元。
据了解,我国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明确规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才能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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