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欲给说法 要求撤销当年处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当年和郭学宏一起被罢官的院长姜守臣目前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12月14日,记者联系到了张志信。据他介绍,当年被撤职后,他到了伊通县法院执行局,只是一名普通科员。他说,当年也曾多次申诉,但后来深感自己年事已高,便放弃了继续申诉。
谈到导致自己被撤职的案件,张志信称他现在仍感到自己被冤枉了,吉林省软办越权过问此事,且完全采信案件被告一方提供的东西,这让他不能接受。张志信强调,在软办的建议撤职理由里提到,“由于被查封物被封达17个月,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对于这一点,他完全不认同,因为在查封的裁定书里明确提到,查封期间,被告不得转移、变卖这些财产,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从这一点上来看,不存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邱冬华可以正常使用被查封的设备,经济损失是如何产生的,我想不明白”。
四平市的劳教决定被撤销后,伊通县有关领导专程找到郭学宏,承诺尽快就这件事给个说法。
对于郭学宏的问题,四平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已于近日复查过郭学宏一事,但没有形成结论。对于此事的处理工作,目前是由伊通县进行。
记者同时了解到,伊通县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已找郭学宏谈话,希望尽早解决此事。郭学宏要求,省软办的有关人员道歉,承认他们办错了案。应当撤销对自己的处分,并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此,伊通县有关领导表示,关于撤销处分,县里肯定是无权做主的。以郭学宏的身体状况,更适合在家中休养。经济补偿问题,可以进一步商量。
对话 郭学宏: 纪委无权过问案件细节 记者:怎么评价在法院时的工作?
郭学宏:我这人的性格比较直,也很较真,干了24年的法律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虽然因为邱冬华这个案子,我被罢了官,但我问心无愧,这个案子没办错,愿意接受任何审查。
记者:怎么看软办过问这个案子?
郭学宏:按照国家宪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院组织法》第4条、《民诉法》第177条也规定,法院办案违法应由上级法院依司法监督程序作出认定,其它机关均无此司法权。我欢迎各种监督,退一步说,如果这个案子我办错了,可以向我的上级法院反映,我愿意接受任何应有的处分。
记者:也就是说纪委越权了?
郭学宏:对,那份通知很明显,纪委下面的这个“软办”直接就给四平中院下通知,直接过问案件细节。纪委给我的处理决定上开头就写,“经省、市软环境办联合调查组查明”,纪委下面的一个非正式的办公机构哪来的权力查明认定?这就是干预司法,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审判权。司法独立是宪法规定的,软办也要遵守。
记者:你干了这么多年法官,差点也成为被劳教的一员,怎么看劳教制度?
郭学宏:劳教早就该撤销,《立法法》规定,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法规,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关于劳教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最初都是由政府来制定的,这是违背《立法法》的。
记者:别人搀着,也要去申诉,究竟为了什么?
郭学宏:我就是想搞个明白,法官究竟还能不能独立办案。坚持上访申诉,我觉得既是为自己讨个说法,也是为法律尊严讨个说法。
本报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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