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走私象牙受审求轻判
称公司未培训过不知道带象牙会判刑
本报讯(记者洪雪)“公司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象牙不能带回国,我只是听说如果被查到了,就是没收,没有说过会判刑。”徐某为自己辩解说。
上午10时,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徐某站在法庭上。案发前,47岁的徐某是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的大副。“属实。”对于指控,徐某表示认罪。
检方诉称,2012年7月10日,徐某由塞内加尔共和国达喀尔市出发,乘坐EK798航班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市转乘EK308航班,于同年7月11日22时许,抵达位于北京的首都国际机场,在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工作人员当场检查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时,查获26件象牙制品,总计重量为12.97千克,价值共计54 万余元。
徐某说当时他是晚上10点半下的飞机,取完行李大概10点40分,“我走到出口时,海关的人问我拿了什么东西,我说拿了象牙,我自己就拿了出来,后来海关将我带到一个房间,再后来我就被抓了。”徐某说,当时象牙是自己主动拿出来的。
而公诉人出示海关工作人员王某证言显示,当时飞机到达首都机场,在进行安检时,王某发现行李里有象牙。
徐某说公司从来没有说过不让带象牙,只是听说如果被海关发现,只是货被没收,没有说人会被判刑。
“你知道不让带,为什么还要带?”法官问。“同事们说检查不太严”,“你带这些东西是想在国内卖吗?”法官再问。“我带这些东西是为了送亲戚,从来没有想过要卖,杀我的头我也不敢卖。”徐某摇着双手辩解着。
徐某说自己母亲患了癌症,妻子也没有工作,家庭生活困难,全靠他养活,因此希望法庭能够轻判他。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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