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让奥巴马说出“枪”字有多难?
2012年12月17日18: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观察:让奥巴马说出“枪”字有多难?]
中新社华盛顿12月16日电 题:让奥巴马说出“枪”字有多难?
中新社记者 吴庆才
“我们再也不能容忍下去了,这类悲剧必须终结。”美国总统奥巴马16日晚在出席康涅狄格州小学枪击案守夜活动时说:“我将动用总统拥有的任何权力……来防止悲剧重演。”
在大约长18分钟、由他亲自撰写的讲稿中,奥巴马在谈及遇害儿童及教职工时可谓“情真意切”,在表达防止悲剧的决心时也是“掷地有声”。
这是奥巴马就这一悲剧发表的第三次讲话,尽管三场讲话洒泪两次,杜绝悲剧的决心似乎很大,但直到今天他仍然只字未提“枪”字,对当下美国人最关心的枪支管制话题更无直接回应。
那么,究竟为何奥巴马对“枪”字如此讳莫如深呢?
无疑,最大的障碍是“宪法”,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要彻底改变枪支泛滥问题就必须修宪,这在美国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它是一项极为复杂、漫长的过程。
在美国,有两种情况可以修宪。一是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议员都投票支持修宪,而且修正案还得到全国50个州中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二是全国50个州议会中的三分之二议会要求召开制宪会议,而且四分之三的州批准修正案,但这种情况迄今尚未发生。
据美国媒体报道,自1791年以来的221年间只有17个修宪案获得批准,而且无一例外经历“坎坷”。
“禁枪”与“控枪”之难还在于,自1776年民兵在莱克星顿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开始,枪支早已成为美国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夹杂着自由、人权、历史、法律与政治的复杂纠葛。
此外,在“拥枪派”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组织全美步枪协会,其会员达400万之众,历史上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尼克松、里根、布什等8任总统都是这个组织的会员,其强大政治影响力令人敬畏。
随着时间推移,美国民意也逐渐发生变化。盖洛普从1959年开始做关于枪支问题的调查,询问美国人是否支持禁止私人持有手枪。刚开始时,60%的人都表示支持,但到去年10月,支持率已低至创纪录的26%。
然而,政府在枪支问题上真的束手无策了吗?答案是否定的。1934年,在罗斯福总统的推动下,国会就曾通过一项《全国枪支法》,内容包括禁止持有机关枪等;1968年通过的一项枪支管制法,规定八类人不得拥有武器;克林顿时期于1994年通过一项枪支法,禁止攻击性武器,但该法到2004年过期后没有获得延期。
奥巴马可以做些什么呢?推动修宪似乎并不现实,但是他可做的事情仍然很多,例如推动全国性的法规加强背景审查以及恢复克林顿时期的攻击性枪支禁令。事实上,若当年的禁令仍然生效,最近几次重大枪击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此次康州小学枪击案中,凶手正是使用了半自动步枪,警方事后在现场发现了数百发子弹;今年7月科罗拉多奥罗拉影院枪击案中,若不是凶手的半自动步枪卡壳,死亡人数将远超12人。
一些国会议员和政客已呼吁奥巴马在控枪方面有所作为。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要求奥巴马将枪支问题列为“头号议程”,他说:“如果奥巴马第二任期内什么也没做,大约有4.8万美国人会死于非法枪支的枪口下,这几乎相当于整个越战期间美国人的死亡数。”
美国枪支持有量达2.83亿支,全美每年约10万人遭枪击,超过3万人死亡。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过去50年全世界最严重的20起枪击事件中有11起发生在美国。
在16日晚的讲话中,奥巴马称再也不能容忍悲剧一再发生,并抛出系列问题。“我们能诚实地说我们所做的足以让孩子们远离伤害吗?……”他自问自答道:“如果我们坦诚以对,答案是否定的。”
然而,他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步骤,人们并不清楚他一再声称的“采取有意义的行动”是否就是枪支管制。实际上,在前几次重大枪击案悼念活动上,他也曾有过类似的表态,但事后均无下文。
“难道我们真的准备说我们面对这样的大屠杀无能无力,只因政治上太困难吗?难道我们真的准备说此类暴力年复一年地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就是所谓自由的代价吗?”奥巴马当晚讲话的尾声又连续问了两个问题。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自问自答地给出答案。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