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快过年了,工钱却烧光了。16日,发生在广州越秀区站前路90号附近工地的火灾,烧掉了不少工人的财物。17日,工地所属的服装城发布《积极处理 妥善安置》的通报,称为工人安排了新住处,发放了食品、衣物、棉被等,但对工人的赔偿损失问题却只字未提。记者咨询律师获悉,如果工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责任方应当予以赔偿。
火灾后,工地所属的服装城在其网站上发布通报称,“从火灾发生之时,公司就开始积极处理各项善后事宜,所有受灾工人得到妥善安置。公司为他们安排了新的住处,发放食品、衣物、棉被等生活物资,并补助了足额的生活费用,确保每位工人的生活不受影响。目前,由于得到了公司积极处理,工人们情绪稳定。服装城建设工地各项工作正常进行,预计将于年底正式完工,明年4月份试业,7月份正式开业。”
通报中并未提及工人损失一事。对此,记者咨询了广东创基(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他介绍说,首先要确认起火原因,若事故责任人为施工方,那么责任人应该赔偿工人损失,“施工方若买了保险,这部分由保险公司赔”,而如果是有工人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点火导致火灾,则其他工友的损失应该由该名工人承担。
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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