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打破城乡户籍坚冰 “农业户口”成历史名词
2012年12月18日18: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南宁打破城乡户籍坚冰 “农业户口”成历史名词]
中新网南宁12月18日电(记者 黄艳梅)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该市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宁市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农业户口”将成历史名词。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展邦在会上介绍,在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南宁取消了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同时,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
黄展邦说,南宁市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还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入户门槛,简化户口迁移手续,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办法规定,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广西区内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南宁市务工经商4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可到该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获得南宁市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广西户籍的优秀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登记可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广西区以外户籍的优秀农民工,其本人可以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此外,南宁市鼓励各类人才落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均可落户;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员可落户;在南宁市投资兴办实业的投资者、业主及其聘用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落户;外商、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南宁投资兴办实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参照相关规定为其国内亲属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黄展邦称,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对进一步消除城乡居民差别,推进南宁城镇化建设跨出关键性的一步。同时有利于加快南宁市人口聚集,促进社会公平体系建设,有效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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