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款放床底,从不清点;其家目前共有六套房产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李嫚 通讯员 钟言
登记上牌、年审,是保障车辆安全的重要关卡。人禾检测站花巨额钱财收买官员,在两道环节上弄虚作假以谋取暴利,最终导致大量不合格车辆上路,后被公安查获,车管所窝案东窗事发。上至广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下到驻站民警,有五名车管所工作人员因受贿落马。日前,中院相继对受贿人员宣刑。
朱孔球,出生于1979年,花都区人,派驻人禾检测站期间,收受黄集洪贿赂329万元。日前,中院认为其犯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及扣押赃款329万元。
上牌一辆车抽1000元
2009年6月至2011年9月间,朱孔球派驻人禾检测站,主要职责就是对车辆检测资料和实车进行审核。
据悉,2007年1月左右开始,广州政府规定车辆发动机需达到“国三”排放标准。
朱孔球在岗时间里,和人禾检测站黄集洪等人协商,对于只达到国二排放标准的货车,审验为国三排放标准,予以上牌。
国二标准车辆,在人禾检测站登记上牌的费用需2570元。据工作站财务人员陈述,此费用分为三笔,一笔入公司账户,剩下1920元,黄集洪分得920元,朱孔球拿走1000元。
据朱孔球本人供述,每次下班前,他到黄集洪办公室拿黄色信封,里头装满100元人民币,封面上写着通过检测的国二车的总数。
回家之后,朱孔球把钱放在睡床底下,从不清点。据其家属供述,其家目前共有六套房产,均为一次性付款购买,2009年3月还曾买过另一套房及一块地。
纠集黄牛党日进一万多
据黄集洪开办的集强公司员工供述,为国二车代理上牌,一般要将实车和资料交到检测站后缴费。
行贿人黄集洪称,朱孔球有三个黄牛党为其拉拢国二上牌业务。该公司员工称黄牛党办上牌业务,只需提交车辆资料,后直接缴费,连车都不用核查。
据黄集洪推测,朱孔球上班27个月里,按平均每天13辆车计算,每月22天共上牌约286辆,27个月共约7722辆车,每车收1000元,大概收取了772万元。朱孔球归案后,称大约为3290辆车违规办理业务。最终,法院认定受贿金额329万。
放任旧检测系统10万多辆车存隐患
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李伟强受贿370万获刑12年
李伟强,生于1960年,广州人。原任广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因收受黄集洪贿赂370余万,为人禾检测站违规年审提供便利,近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7年至2012年间,李伟强担任广州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分管车管所业务。
黄集洪为了与李伟强搞好关系,以图在检测站业务上获得关照,先后多次向李伟强及车管所所长李斌行贿。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广州全市要启动新的检测系统。新系统下,车管总所实时监控并统一审核,此方式下,不合格车辆将无法通过年审。
新系统对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黄集洪遂请求李伟强允许使用旧的检测系统检测,以便保持业务量。此外,给不合格车辆放行,黄集洪还可以获得暴利。
后李伟强同意了黄集洪的检测站在上午使用旧检测系统,中午12点过后才使用新的检测系统。
此举致使大量不合格机动车在人禾检测站通过了年审,据查,2009年8月至2012年4月,经旧系统检测车辆共计109157辆。
经查,黄集洪先后29次贿送李伟强370万元及保健品一套。李伟强将受贿款多带回家,交给儿子打理。2012年5月28日,李伟强向警方投案并退赃。
【窝案其他成员】
1.李斌,原广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涉嫌受贿340万元,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2.梁国伟,原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审科科长,涉嫌受贿20余万元,2012年9月被纪检部门通报调查。
3.黄某源,原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派驻人禾检测站民警,因涉嫌受贿187万元,被荔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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