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校车事故频发谁该担责?
2012年12月21日07: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评论:校车事故频发谁该担责?]
虽然去年以来频发的校车惨祸,倒逼了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但时至今日,校车仍然是个一触即痛的揪心话题,而校车安全问题的频发不断,也不间断地在往人们记忆的伤口上大把撒盐。
前不久,黑龙江省肇东市发生校车司机伙同他人强奸13岁女学生事件。据调查,这辆校车虽然是经过备案的正规车辆,但校车司机却并非备案驾驶员。有关人士认为,这起案件凸显出中国基层校车管理存在的漏洞。
事实上,校车管理漏洞的存在,不仅会引发此类刑事案件,也直接导致了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事故不断发生。12月14日下午,山东省高密市姜庄镇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的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高密市官方通报称,事故造成5名儿童受伤,3名伤势较重。而据媒体调查,此事故至少已有两名儿童死亡。
有关该起事故的原因,官方给出的说法是,“由于幼儿园校车损坏,发生事故车辆临时帮忙接送园内儿童。在接送过程中,因雨天路滑,且车体内外温差较大,致使前窗模糊,影响驾驶,不慎滑入沟内。”看起来似乎事出有因,然而,一旦校车因故停运就无正规校车补位,只能以社会车辆“临时帮忙”的事实,也暴露出校车运营“各扫门前雪”,校车管理远未形成体系化的弊端。
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的惨祸并非个案。山东高密死亡儿童的尸骨未寒,湖南宁远县的一辆校车又在17日上午在避让对面来车时发生侧翻,导致3名儿童受伤,1名儿童死亡。
事发以后,虽然当地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启动了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于当日召开全县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紧急会议,要求举一反三,总结教训,确保不再发生事故,但这种事发后很中国化的“领导重视、紧急部署、检查整顿”的滞后管理手法,却无论如何也挽回不了鲜活生命的消逝。
一方面是校车安全已经有了顶层设计,各级各地政府也表现出高度重视的姿态,一方面是校车安全事件却接连不断地发生,制造着一起又一起的惨祸,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首先,校车本身的问题不容回避。且不说目前生产及投入使用的产品可靠性有多高,是不是足以为乘坐的学生提供安全保障还有待考证,单说目前被认定是合格了的正规校车,其使用率也低得可怜。前不久,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曾透露,目前全国有学生上学接送车辆28.5万辆,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只有2.9万辆,占10.2%。
正规校车极低的占有率,虽然不是校车频发事故的全部原因,但一定是个最重要的原因。而这种现状与看上去很高的重视度所形成的反差,说起来真的很讽刺。或许,有人会以财政紧张经费不足来解释,然而,能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喊得震天响,就不能砍掉一些类如高密的诺奖得主文学馆升级等不必要开支,把校车投入加大加快一些吗?
另外,监管上的缺失,也是屡发校车事故的主因之一。前段时间曾有报道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遭遇“难产”,最初相继表示要尽快制定细则的地方,相关部门如今仍在研究、讨论,而这也使得涉及教育、公安、交通等多部门的校车监管出现责权不明的现象。
黑龙江省肇东市的校车司机轮奸女学生案件发生后,媒体在调查时,有相关部门称因当地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对自己的分工和职责尚不清楚。对校车公司有监管职能的肇东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负责人就表示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具体管啥。这已经能够说明,看似谁都有管理义务,由于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得职责划分不明确,最终导致集体不作为,校车因此驶上一条无序的危路。
正规校车难普及,管理条例难实施,校车不出事才怪。不知道既往发生的学生伤亡事件能否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真正重视,我们只希望,有关校车的财政政策、管理法规能够尽早出台或完善,让承载着生命与未来的校车早点走上平安大道。
高德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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