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新提拔市管干部将公示财产
2012年12月21日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广州南沙区新提拔市管干部将公示财产]
广州市南沙区官员财产申报试点有了新进展。试点工作有关方案、制度安排已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在南沙试点区域内,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将实行财产公开。这是笔者昨日从广州市纪委12月定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仅在南沙区域开展试点
据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南沙试点是省统一部署的一项工作,有关的具体进展情况将由省纪委统一向社会发布。他认为,这项工作的推开对防止腐败将起积极的效果。广州将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稳步、积极地推进这一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逐步推开。
梅河清透露,南沙方案包括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实行财产公开。“仅限在南沙这个试点区域开展,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运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需要我们不断积累经验,去解决问题,也需要市民群众、新闻媒体的支持。”梅河清说。
梅河清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阳光法案”,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治本之策。但是,“群众现在对财产申报公示的期望值高,我们对此要有清醒认识。”梅河清说,以香港为例,进行财产公示根本的目的在于防止利益冲突。香港的财产公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己及家庭的投资情况,二是配偶及子女的从业情况,三是资金交易情况,公示范围也仅限于40个主要职位。
他坦言,香港有16万名公务员,一部分也只是内部申报,公示与申报的内容也不完全一致。申报的时候很详细,但公示的只是一些大项。
公示对象扩至局级干部
今年10月,广州市纪委首次披露,确定在南沙区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工作。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计划与房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信息进行共享,以确保家庭财产等有关信息的真实。“房叔”事件曝出后,南沙试点工作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据了解,就全国范围看,已经或即将开展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地方试点已达20个,最早开展的是新疆阿勒泰地区,行政级别主要为县市级,有少数为地市级。不过,公示对象各不相同,有的是现任官员,有的是拟提拔官员,级别最低为副科级,最高为正处级;公示途径也不一样,有的在当地廉政网,有的在单位公告栏,也有在媒体上公开的。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表示,“从公示对象的级别来看,南沙的改革力度应该得到肯定,毕竟扩大到了局级(区领导)这个层面,而不是只针对一些科长、处长。不过,官员财产公示是一个复杂的制度设计,公开的程序如何?在多大的范围公开?依托什么途径公开?改革效果如何,尚待进一步观察。”(记者黄伟 穗纪宣)
作者:黄伟 穗纪宣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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