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穗纪宣报道:12月20日下午,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和2012年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十大典型案件”,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涉嫌受贿案、“房叔”蔡彬涉嫌受贿案等入选十大典型案件之列。
通报指出,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71件486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60件61人(含市管干部案件16件16),经济大案169件。处分32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68人,政纪处分134人,刑事处理114人。查办的案件涉及金额10834.83万元。
10大典型案件
何靖涉嫌受贿案
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何靖,2003年至2012年,在担任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
张建国涉嫌受贿案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建国,在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涉嫌利用担任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环境卫生管理、计划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环卫车辆、垃圾桶等环卫设备采购、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投标及支付货款、工程进度款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款项共计人民币392万元,美元2万元。
李治臻涉嫌受贿案
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在1996年春节至2012年1月,涉嫌利用担任广州宾馆总经理和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市民政局干部、福彩配送商和物业承租商等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00多万元、港币9万元、加币6.4万元、美元2.5万元、澳币0.5万元等。
戴玉庆涉嫌受贿案
2005年至2012年期间,戴玉庆利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广州日报社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违反规定提拔任用干部,涉嫌利用广告业务审批权、广告费折扣自由裁量权为广告代理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巨额钱款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
许扬先涉嫌巨额贪污案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扬先,在2001年1月至2005年9月间,涉嫌利用担任该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隐瞒、截留方式侵吞广重集团利润分红款及以发奖金名义私分广重集团公款,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
蔡彬涉嫌受贿案
今年,番禺区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涉嫌受贿案件。经查,1998年至2012年,蔡彬在担任番禺市公安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局长、政委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等。
天河区车陂经济发展公司窝案
天河区车陂经济发展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苏礼江、董事长王金尧、副董事长马成佳等村干部,涉嫌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在原广氮地块车陂村征地的过程中,与土地或物业承租户相勾结,采取弄虚作假抬高补偿标准、抢种树木、抢建房屋等非法手段,帮助承租户骗取高额征地补偿款,从中收取贿赂共计2680多万元。
冯润添受贿案
冯润添在2005年至2011年担任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和药品供应商的贿款90多万元及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的九里香树和瓷画,非法据为己有。2012年3月1日,番禺区人民法院认定冯润添犯受贿罪,判处冯润添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受贿赃款101.4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吕国强涉嫌充当“保护伞”案
2001年至2011年,吕国强在担任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以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并以入“干股”的形式,与彭某某等人合作工程建设,从中收受贿赂。
萝岗区九龙镇黄田村系列腐败案
今年,萝岗区纪委根据该区九龙镇黄田村65名村民集体信访,成功查处了辖内九龙镇黄田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汉明、黄田村下属“黄田自然村”村委干部陈鉴中、陈柱洪等人在村集体土地承发包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问题。该案共查处了违纪违法人员8人,目前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郑旭森、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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