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 通讯员 刘天翔 乔旭)来京一个月,就抢劫了4名女子。西城检察院对李某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可能是10年以上的刑期。
“不要叫,把钱拿出来,我只要钱。”今年9月的一个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黄某独自在回家路上,途径西城区复兴门附近一条胡同时,忽然被一名男子从后面搂住脖子,并用一把刀架在脖子上。黄某猝不及防,只好将身上的钱交给了劫匪。
劫匪李某今年19岁, 案发前在一家单位食堂里做厨师。今年8月中旬,李某从东北刚刚来到北京。抢劫黄某前,李某和女友吵架之后喝了很多白酒,走上街头,看到了单身一人走在路上的黄某,顿生歹意。
由于抢劫黄某的过程很顺利,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李某又连续3次用相同的手法抢劫了另外3名女子。李某的作案时间一般在晚上10点以后,主要采用言语威胁,持刀威逼对方拿出钱财。李某到案后对抢劫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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