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静
12月23日,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京举行颁奖典礼。该奖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创设。农业部的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等13个项目获奖。此外,11个项目获提名奖。
这些获奖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创新努力。获奖项目不仅来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来自西部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来自国家部委,也来自基层县市;不仅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决策,也包括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这些表明,法治政府建设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未有穷期。
项目名称: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项目简介:2008年12月,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全部实行综合执法,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的工作目标。这项改革将法律、行政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能相对集中,种子、化肥、农药、渔政、草原等执法职能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237个市(地)、2286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县级覆盖率达到应建比例的98.2%,基本实现农业综合执法县级全覆盖目标。
颁奖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农业部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通过部门内相对集中执法职能、实行综合执法,整合执法权限,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这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项目名称:
海安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项目简介:2004年10月,江苏省海安县委出台《法治海安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了确保该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海安县于2005年、2007年先后专门发文,规定了行政机关首长必须出庭的情形,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抄告、通知、考核、交流反馈、培训等五项制度。
2009年起,县委、县政府发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与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年终考核奖直接挂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以来,海安先后两任县长、213位部门或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年保持100%。
颁奖辞: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江苏海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仅破解了“告官不见官”的难题,更为官民的平等对话、良性沟通、依法解决行政纠纷提供了制度平台,成为执政为民的试金石,法治建设的方向标,社会管理的大智慧。
项目名称: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项目简介:2008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推出《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开全国先河。《指标体系》共设置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这些指标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国内相关指标体系中指标最多,项目最全。
《指标体系》涵盖四大块内容:制度建设、主体管理、行为规范、监督救济。每一大项内容都是由静态的制度建设(规则制定)和动态的制度执行(行为规范)两大部分构成。
《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为“行为规范”。包括:“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等六大项指标,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前和实施过程的规范。
颁奖辞: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分解为具体、明晰、量化和可考核的指标。不仅搭建了法治政府的基本架构,也描绘了一个法治政府的运行机制图。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又一次以改革精神领风气之先。
项目名称: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改革
项目简介:自2008年7月1日以来,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托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改革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确保行政审批权行使的依法、高效。
其最大特点是,在审批事项、审批人员集中之外,强化政务中心的办事功能和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能。政务中心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人员、权力的“三集中”。
颁奖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将政府审批权力集中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行政审批“拖”、“拿”“卡”、“推”的痼疾顽症。政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各部门一条龙办理,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程序清晰透明,服务细致便民。从省级政府的层面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为国家大部制改革积累了经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验田。
项目名称:
广州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项目简介: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通过人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不同层次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程序完备、内容翔实、运作有效的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这些制度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五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二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特别是创新性地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四是建立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五是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政府工作规则。
颁奖辞: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项枢纽性工程,其善能生百利,而其恶能生百弊。广州市政府秉持其一如既往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在难点上立题,在关节上突破。在其体系初成、硕果初结之际,值得我们寄予更多期待。
项目名称:
宁波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项目简介:浙江省宁波市针对目前行政审批领域仍然存在的政府内部条块隔阂,政策法规脱节,审批标准不够细化、条件互为前置等问题,制订了《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分步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许可(准入)标准,逐步建立一整套基于一级政府权限内的基本建设、行业准入、技术改造和外资外商外贸等方面行政审批的一体化标准。
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一级政府权限内的行业的联合审批标准”。与以往的行政审批改革不同,这一标准是从整体政府角度而非单个部门角度,从行业准入角度而非单一许可角度,从相对人需求角度而非管理者便利角度,来进行统一编制、整合。
颁奖辞:宁波市政府以“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为基本原则,通过行政审批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及联合审批会审会办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从“单一许可”变为“行业准入”,从“政府管理,百姓服从”变成“社会需要,政府服务”。宁波市政府坚决贯彻一切从公众需求出发,坚持“方便让给公众,麻烦留给政府”,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上海首发《依法行政状况白皮书》
项目简介:《上海市依法行政状况白皮书(2004-2009)》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反映2004年至2009年期间上海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专门报告。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白皮书形式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全国范围内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
《白皮书》由总报告、六个专题报告以及四个评估报告组成。总报告对应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政府职能、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矛盾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7个板块。专题报告主要选择这一时间段内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举措,以及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实践,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推进上海世博会的筹办工作》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等六个报告。
评估报告包括一份测评指标分析报告和三份第三方评估报告。四份报告均对本市依法行政状况做了打分。
颁奖辞:2004年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作为中国政府建设目标更为清晰。行进在法治之路上,上海市政府领全国风气之先,对2004年至2009年间上海市依法行政状况全面回顾,并以白皮书形式公之于众。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得失予以评判。一本书,记录了上海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辉煌过往,也昭示着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对法治政府的孜孜以求。
项目名称:
哈尔滨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项目简介:2009年,黑龙江省被列为全国首批行政复议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全国率先探索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
首先是创新了行政复议组织形式。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市政府以外的法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等“外部委员”占93%。
其次创新了行政复议运行方式。通过法制机构的案件调查权、委员会的案件决议权、政府首长的签发权和否决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确保决策民主公正。
第三是畅通了诉求表达渠道。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集中受理市政府及市直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避免了随意不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况出现,有效监督了全市复议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颁奖辞:“公信力”是行政复议的生命线。哈尔滨的复议制度改革,通过合理运用专家参与、权力内部制约等机制,全力打造具有“公信力”的复议制度,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渠道。
项目名称:
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和谐拆迁
项目简介:广东省重点援藏项目“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建设,需要对西藏林芝县鲁朗镇集镇原址上现有全部房屋(房屋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涉及居民和个体工商户239户971人,另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8家近600人),进行征收搬迁拆除。林芝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实现了“依法征收、阳光补偿、温馨安置、和谐拆迁”的既定目标。
颁奖辞:当违法征收、暴力拆迁日益像癌症般侵蚀着社会和谐的肌体并摧毁了无数地方政府形象的时候,一个民族地区的小县西藏林芝却模范地实践了一次“依法征收、阳光补偿、温馨安置、和谐拆迁”的理念和方法。这个生动的样本无疑给予了法治政府事业的建设者们远远超乎项目本身的鼓舞和感动。
项目名称:
北京制定政府立法基础性制度
项目简介: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2010年6月开始,用了一年的时间,制定和修订了主要立法工作系列基础性制度,并编撰形成了《政府立法工作手册》。这本手册共收录了十五项市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既有实体规范,也有程序规范;有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要求,也有市政府法制办内部工作规范。涵盖了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立项论证、征求意见和听证、专家审核、草案报送、草案审查等主要环节。
颁奖辞: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之网中,行政立法无疑是最重要的经纬。政府立法是实现法治政府的前提,也是法治思想与政府智慧的结晶,更是公众参与的平台。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构建公开征求意见、相对独立的法律审查、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等一系列制度,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项目名称:
成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项目简介:从2009年开始,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对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编制权力清单通过报纸、网络载体向社会公布。至2011年,共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6909项。同时,对清理出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权力,一律不得编码;无编码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
颁奖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特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应有之意。“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扩大民主参与、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项目名称:
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项目简介:2008年9月公安部“南京会议”作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揭开了公安执法工作发展历史新的一页。三年多来,杭州市公安机关全警种、全要素、全建制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是其最显著的特点。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科学划分执法场所功能区、率先自主设计公安机关押解车、率先建立嫌疑人外出就医“绿色通道”;在全国率先打造活页式执法标准操作程序制度体系;制定《处置溺水警情操作规范》等执法标准操作程序70余项,把“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理念和做法融入到民警的日常执法执勤和言行之中。
颁奖辞:怀着公安民警守护一方水土的热情,为回应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杭州市公安局以“实战、实用、实效”为着力点,以“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为切入点,坚持“软硬并举、内外兼修”,“全警种、全要素、全建制”强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成功打造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
项目名称:
北京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
项目简介:北京市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月度通报、效能监察”三位一体综合考评机制,是专门针对信息公开制度而进行的考核,属全国首创。
考评机制的最大特点是“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共设计6个一级、20个二级、40个三级评分指标,基本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法定要求,市政府印发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方案及综合考核报告,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连续三年修改完善考核指标。
颁奖辞:信息公开是社会力量的整合器,是法治政府的加速器。信息公开的背后,是一个明智开放的政府;开放政府的背后,是一个理性包容的社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综合考评机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信息公开积聚的正能量正推动北京向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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