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俞佳 报道
昨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网络购物服务领域的消费体验报告,指出电商企业在商品标价、宣传、条款设置等方面的“五宗罪”,凡客、当当、亚马逊等网站遭点名。
定价:“全网最低价”不低
体验发现,多数电商企业都在商品售价之外标注了 “原价”或 “市场价”,且两个价格差距普遍较大。如凡客诚品所售的一款女士T恤标注市场价为129元,网站售价为39元;新蛋网销售的一款品茗三件杯标注市场价120元,网站售价为59元。而电商企业对这些所谓的“原价”、“市场价”大都不能提供充分的依据。一些企业以“全网最低价”、“限时抢购价”等噱头吸引关注,但虚假成分很大,有的“全网最低价”比同类电商中的售价还高。
宣传:“无毒蚊香液”有毒
一些电商企业在商品宣传网页中存在刻意夸大、虚构商品的功效或性能的行为。比如,热客网一款护肤品宣称其“纯天然、无添加”,但产品成分表中含有防腐剂;当当网销售的一款婴幼儿用蚊香液,网页宣称该产品“绿色环保”、“无毒透氧”,但根据该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号查询,该产品实为“低毒”产品;一米生活销售的两款食用油,宣传为“有机绿色”,但商品包装上却没有有机认证标志。
条款:出了库房就免责
很多消费者在网购时不认真看交易条款和售后服务条款,但这里面猫腻不少,存在不少不公平、不合理内容。
有的电商企业通过设置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或对责任的承担设置上限。例如,当当网在其交易条款中规定:“当您所购买的商品离开了当当网的库房时,该物品的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即转移到您这一方。 ”“当当网努力使产品说明尽可能准确。不过,我们并不保证产品说明或当当网网站上的其他内容是准确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或无错误的。 ”
除了免除自身责任,一些条款也减少了消费者的权利。卓越亚马逊的退换货条款中,不仅有要求消费者退回外包装、标签等所有物品否则不予办理的条款,还存在符合换货条件的商品只可退货不可换货等不合理规定。这样的规定排除了由消费者选择换货的权利,消费者在退货后可能无法以促销价格重新买到该商品。
电商总体情况在进步
本次体验由消保委工作人员模拟消费者身份,选择了26家知名度较高的电商企业,购买了94件商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电商企业公示的服务承诺,对其销售商品的价格、宣传、配送、售后承诺等进行体验。
结果显示,26家电商企业中,有21家施行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有25家施行了先验后收制度,23家按规定提供了发票;订购的94件商品中,包装均保持完整完好;送货时间方面,仅有4件商品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送达。对此,消保委认为,电商企业商品与服务的总体情况较好,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电商在低价、便捷之外,也在不断提升商品与服务的品质。另外,通过消保委约谈,已有15家电商企业已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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