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无业人员杨晓龙自称是中海油、中化建等单位的副总,号称可以帮助他人承揽高铁项目为由诈骗760万元,此后添置宝马X6等名车。今天上午一中院通报,杨晓龙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杨晓龙冒充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简称中化建)副总经理,虚构认识铁道部领导,有能力通过关系保证相关高铁项目中标的事实,以帮助承揽高铁建设工程需要支付好处费的名义,先后3次骗取被害人游某美元107万、欧元2万、港币20万,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
47岁的杨晓龙高中文化,案发前无业。据他到案后交代,2010年5月,他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在北京做铁路项目的游某,他向游某介绍自己是中海油公司、中化建公司的副总经理,认识相关领导,有能力帮助做高铁项目,游某听了深信不疑。
同年6月,杨晓龙和游某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游某负责找有投标资质的公司投标,杨晓龙负责疏通关系,帮助游某中标。事成之后,游某给其项目标的额的2.3%作为好处费。此后,杨晓龙分3次在世纪金源大饭店从游某处拿走钱款共700余万元。
根据被害人游某的陈述,他刚与杨晓龙认识,就以为他是中海油、中化建的领导。杨晓龙让其找有关铁路局投标,几天后,游某便联系到中铁二十局合作,准备沪昆线、张唐线高铁项目相关投标。
游某说,2010年8月,他投标的项目开标,中铁二十局没有中标。游某为此找到杨晓龙疏通,杨晓龙说可以再找领导协调这件事,想办法将一部分工程给游某。后来就再也联系不到杨晓龙。
游某此后通过朋友了解到,中海油、中化建根本没有叫杨晓龙的人,才得知被骗。
据了解,杨晓龙在收取游某的好处费后,给家里添置了别克GL8和宝马X6。案发后,杨晓龙在侦查阶段供称,实际上自己并不认识铁道部的领导,也没有找他们帮忙办过此事。但当时他想,如果游某投标的项目真的中标了,他就说是自己帮忙运作成功的。
此案开庭时,中海油、中化建出具证明:上述单位无杨晓龙其人。
法院审理认为,杨晓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晓龙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杨晓龙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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