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论:加快改革创新 激发农村活力
原标题 [人民日报社论:加快改革创新 激发农村活力]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回首10年,谋划未来,深入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部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战略任务,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对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再登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业农村的好形势,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稳”的基础、“进”的亮点,也是“三农”发展快速推进、持续向好的延续。党的十六大以来这10年,是农业发展最快、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统筹城乡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的10年。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又一个黄金期。
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自然和市场风险加大,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特别是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严峻地摆在面前。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然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要补上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必须顺应时代变化,尊重经济规律,总结基层经验,在改革发展中寻求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将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新的更大的解放。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必须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加大多予力度,巩固少取成果,做好放活文章。“守住一条底线”: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必须始终铭记,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决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创新经营体制,决不能动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住两个关键”: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只要有利于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活力、激励农民生产经营热情,都可以试一试、闯一闯、看一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刮风,不走偏,不能包办代替、强制推动,更不能下指标、定任务、搞一刀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潜力和希望也在农村。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做到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顿,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生机勃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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