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消费网
本报讯(记者 格祺伟 张桓瑞)2011年3月14日下午在湖南祁东县政府召开的一次政法工作会议上,数名参会干部在会场打瞌睡十余分钟。此事经曝光后,3月16日,祁东县委书记曾祥月向媒体通报,在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后,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后,给予3人免职处分,其中两人为司法局副局长。而其中一名副局长赵勇平经记者查询意外得知其竟然违规兼任律师十余年,目前兼职多家开发商任法律顾问。
司法副局长兼任律师十余年
记者在通过湖南省司法厅网站、湖南省律师协会网站查询后得知,赵勇平为“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为:湖南省恒诚律师事务所;持业资格证号:14304199410313050。据业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透露,赵勇平获得律师资格证已经十七八年,并一直利用其在司法局担任副局长的有利条件在当地以律师身份代理各类案件。
12月25日,记者以长沙某房地产开发商身份致电赵勇平,表示与当地某公司有经济纠纷,想邀请其代理,赵勇平当即口头答应,并表示当地的情况他大多比较熟悉,难度不大。
“哥哥当房产局长,弟弟兼任数家开发商法律顾问”
在祁东官方网站“祁东党政门户网”的《祁东县司法局信息公开资料》中,赵勇平为 “律师执业”-“律师机构”中的登记在册律师,供职律师事务所为“恒诚”,律师资格证号为:湘司律证字3876号。而在祁东另一官网“祁东新闻网”《祁东县司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中,赵勇平的职务为副局长,负责主管“政策法规”。
“哥哥当房产局长,弟弟当开发商法律顾问,办证的权在哥哥手里,有谁不给面子”,一名业内人员透露,赵勇平目前兼任祁东县十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平均每家4-20万,其中就包括当地那几家规模较大的房产开发商,而赵勇平的哥哥就是祁东县房产局局长赵时平。
公务员兼任律师参与营利属于违规违法
公务员究竟能否兼任执业律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对这个问题上则作出了明确的解答: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以及《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刘景一教授表示,司法局的主要工作就包括监管律师、监狱等方面的工作,而这位司法副局长兼任律师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其行为就好像是运动场上的运动员又身兼裁判一样。
当地早有先例,前者为政府法制办主任,两人在同一事务所
据之前媒体报道,湖南省祁东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伍某于2008年被网友网上举报,身为国家公务员,政府法制办主任却又兼任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后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湖南省司法厅相关领导重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经查实后,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依法收回了伍某的律师执业证,并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批评教育,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而据悉伍某与赵勇平隶属当地同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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