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胡必华、刘媛、记者朱超报道:今年25岁的吴某有一个三口之家,女儿乖巧伶俐,丈夫也踏实上进,一家三口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但是从2010年开始,因为工作需要,丈夫便常年留驻广州,随后也把女儿也接过去在广州读书,只剩下吴某一人 独自留在南昌。
老公和女儿都不在身边的吴某闲来无事,便开始喜欢上了网络聊天,并逐渐和一个网名叫“一见钟情”的赣州人熟悉起来,两人聊得也越来越投机,并且每天都会约定固定的时间在网上聊天。随后,两个人都萌发出了想见一面的想法,但是时间总是没有办法协调一致,见面的事就一拖再拖,直到2012年5月26日,吴某在qq上发信息给“一见钟情”,再次提出想见一面。“一见钟情”回复表示,自己下午会赶到南昌来见面,双方便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5月26日下午四点多,吴某见到了自称是“一见钟情”的韩某。见面后,两人先去吃了饭,后便在南昌游玩至天黑。晚上七点多时,韩某表示这个时间没有回赣州的车了,自己需要找宾馆住下。吴某便陪着韩某在南昌市找了一家宾馆,登记好后,韩某热情地邀请吴某再上去小坐一会,吴某欣然答应。后来在宾馆房间双方聊天的过程中,韩某提出头晕让吴某帮其按摩一下头部,之后又提出帮吴某按摩一下,在帮吴某按摩的过程中,韩某趁机从后面抱住吴某颈部将其按倒在床上,并在吴某极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其强奸。
第二天,吴某到公安局报了案,直至韩某被抓住时,吴某才发现,自己被对方骗了,韩某根本不是和自己在网上一直聊天的“一见钟情”,而是“一见钟情”的同事。原来,5月26日收到吴某的信息后,网友“一见钟情”虽然也很想去南昌见她,但是因为那天正好自己值班,走不开,因此他便找到正在休假的同事韩某,告诉他有一个女网友要约自己见面,但自己有事走不开,希望韩某能以“一见钟情”的身份代为赴约,顺便看下那个女网友长什么样子,韩某痛快的就答应了,并让其把那个女网友的qq号和手机号给他。见面后,韩某对吴某说自己就是“一见钟情”,而只在网上聊天从没有见过本人的吴某见对方有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也知道自己的网名,因此便相信他就是“一见钟情”。
12月2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韩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韩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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