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解读七传言”都坑爹
2013年1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交规,因其交通违法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被驾驶员们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近两个月来,除了现实生活中,网上传言纷纷,对新交规有不少“民间解读”。
昨天,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蔡菁,作客本报“百姓问政”,对目前传播最广的7条传言一一作出回应。
【传言1】
司机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新规中对此并无规定。按照道交法,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传言2】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NO!
正解:新规中并无此规定。但按照道交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律罚10元,不记分。
【传言3】
副驾驶位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NO!
正解:没有针对14岁以下儿童坐副驾驶要扣分挨罚的相关规定。
【传言4】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新规中并无规定。但按照道交法,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50元。
【传言5】
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NO!
正解:目前道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
【传言6】
超速驾驶,记6分?NO!
正解:根据123号令规定,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重点车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会被记12分。
【传言7】
酒驾,一律记12分?NO!
正解: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辆。
记者梁爽 邵澜 通讯员董兵 吴培勇 田鹏
市交管局副局长蔡菁接听读者来电。
记者李少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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