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爱乡护土自救会成员昨天控告屏东县政府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台湾《联合报》
屏东民众9月抗议县府将在百年古迹高屏溪旧铁桥旁盖火葬场,民众带着美丽铁桥夕照为高屏溪请命。 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12月27日电 台湾屏东爱乡护土自救会反对兴建火葬场,却赫然发现成员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成了环境说明书附录数据,放在环保部门网站上,供人点阅、下载,个人资料“全都露”。自救会昨天按铃控告县长曹启鸿等人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屏东县府可能成为“个人资料保护法”实施后挨告首例,屏东县坦承处理过程未尽周全,相关单位接获反映后,第一时间即撤下公告,并表示未来会落实个人资料保护。
屏东爱乡护土自救会抗议县府在高屏大桥旁兴建火葬场,今年发动好几波陈情、抗议,县府也办公听会、说明会沟通。
自救会长叶奉达说,自救会成员12月9日上环保署部门站查询环境评估报告书,赫然发现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全登载在上面,担心遭滥用,要求撤下。
叶奉达说,不仅自救会23名成员数据“全都露”,向县长信箱投书表达意见的民众也被公布,共有100多人的个人资料被泄漏,其中包括全案环评顾问公司技师。
叶奉达表示,虽然环保局立即撤下资料,但成员很生气,“个资法”已在10月实施,公家单位却不知不觉,“如果没人发现,不知会公告到什么时候?”虽然到目前为止没有成员受到骚扰,但认为县府违法,控告县长、民政处长、环保局长3人违反“个资法”,求偿200万元。
环保局长林雅文表示,依规定环境影响说明书必须公告,环保局是依据开发单位民政处提供的数据公告,环保局无权删改。12月8日公告翌日,当事人提出异议,立即撤下。
民政处长郑文华说,民政处主办火葬场业务,须对环评委员负责,各方民众意见及数据依规定必须充分呈现。这些数据8月就送交环保局,当时“个资法”还未上路,可能因此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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