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胡思幸)近日,记者从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获悉,为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拟将深圳湾大桥以东海域设为禁渔区。此外,因该海域属严重污染海域,海产品受到污染,海洋局呼吁市民请勿食用深圳湾海域海产品。
查获非法捕捞海产品约8000公斤
据悉,今年我市海监渔政处共组织深圳湾“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网具专项整治行动56次,联合清理整治行动15次,查扣“三无”船舶和竹筏212 艘、非法网具近12万米。
在今年下半年的三次深圳湾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获非法捕捞海产品约8000公斤。2012年7月30日,市海监渔政处与南山警方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整治行动,抓获非法捕捞者19人,其中2人被判刑。
据了解,深圳湾非法捕捞问题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海洋局直属单位市海监渔政处作为海上执法部门,联合边防六支队、公安边防支队印发了《关于禁止下海非法捕捞作业的通告》,在深圳湾沿岸张贴;树立警示牌,对非法下海捕捞行为进行提示劝诫,并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及时查处。专门制定了深圳湾海域执法巡航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每日至少两次巡查,并多次与广东省边防总队第六支队、市公安边防支队、海警一支队、深圳湾公园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专项执法行动。
拟设深圳湾大桥以东海域为禁渔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市拟申请将深圳湾大桥以东海域设为禁渔区,以有效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
按照禁渔区设立程序规定,应由我市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设立禁渔区的申请,省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论证;通过论证后,省海洋与渔业局将按法定程序发布通告。
据了解,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按程序组织申报文件与材料,争取尽快获得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
海洋局呼吁市民勿食用深圳湾海域水产品
据海洋局近年对深圳湾海域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该海域海洋环境状况较差,属严重污染海域。因此,海洋局呼吁深圳市民请勿食用深圳湾海域的水产品。
据介绍,去年深圳湾海域海水质量超过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海域沉积物质量超过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第三类,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铜(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第三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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