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永慧) 12月27日,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的实施进入倒计时之际,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违法行为扣分情况进行了解读。
根据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特征,新的交通法规重点落在四个方面:重点车、重点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同样的违法行为,主体和驾驶人不同,所进行的处罚也不同。新的交通法规对重点路段,比如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有了相应的提高。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交通法规对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也加大了,这与群众的交通出行最为贴近。驾驶员超员、超速、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开车打电话等陋习有了明显的界定和处罚规定。
“旧账”不以新规处罚
近日网络疯传“如果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请在12月31日前办理,假如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太原也有不少市民拿着罚单在银行窗口排队交罚款,希望能减轻下一年度的扣分压力。对此,太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解释,这是大家对新交规扣分规定的误解。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根据违法发生的时间进行的,也就是说,2012年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旧的法规处罚,2013年1月1日0时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才按照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如果在一个周期内驾驶人没有及时处理、交罚款,记分将累计到下一周期。
“闯红灯”应为“闯信号灯”
戴蓝牙耳机接打电话也将被罚
开车接打电话、抽烟等陋习向来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的现象比较普遍,不仅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部分市民提出,佩戴蓝牙耳机接打电话是否也会被处罚,对此,太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称,开车接打电话包括佩戴蓝牙耳机都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影响驾驶员的反应力和判断力,只要证据确凿,都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高速公路上不系安全带记2分
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规定,驾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避免或减轻驾驶人和乘客受到的碰撞伤害。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此次新规提高了对这一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
公交车道的使用
19座以上中型客车、单位通勤车可以在公交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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