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黄洁 实习生孔一颖 原北京市丰台区某村村支书郭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协议骗取了380万元拆迁补偿款。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过审理,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郭文有期徒刑9年。
据了解,2007年,郭文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区政府管理、发放建设占地拆迁补偿款项的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了380万元拆迁补偿款。在案件审理期间,郭文的亲属代郭文退缴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郭文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代为退缴了赃款,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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