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国强)超市里标价18.8元的一瓶红酒,注明8折促销,收银台结账时,实际收取16.8元。乍一看,或许看不出什么名堂,细心的人只要一算,就明白其中的“猫腻”:18.8元,打8折,应该是15.04元,超市多收了1.76元。“双节”要到了,商家也会推出各种打折促销活动。消协维权律师提醒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注意,谨防被商家“忽悠”。
打折标价和实际收费不符
昨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说,12月24日,她到小寨百福乐超市购买了两瓶红酒。一瓶是“张裕利口红葡萄酒”,价签牌上注明:原价18.8元,红笔注明9折,“规格”一栏处黑笔注明16.9元(计算后,刚好为9折后价格),而在收银台付账时,实际却收了17.8元,小票上注明:组合折扣(满就送)1.00元。另一瓶是“莫高薏丝琳干白葡萄酒”,价签牌上注明:原价28元,红笔注明7.5折,产地处黑笔注明21元(计算后,刚好为7.5折价格),而在收银台付账时,实际收了23元。小票上注明:组合折扣(满就送)5.00元。
“要打折就打折,不打折就算了,怎么会没按折扣收费呢?”王女士说,她找超市理论,可超市不给解决。
超市解释不清,退还多收的钱
记者看了王女士的购物小票和她从超市带出来的价签牌,情况的确如王女士所说。
25日下午,记者到小寨百福乐超市购买了一瓶“张裕玫瑰红葡萄酒”,价签牌上注明:原价18.8元,红笔注明8折。
与王女士略有不同的是,该价签上并未注明折扣后价格,但经过计算,是15.04元,到收银台付账时,却要收费16.8元。小票注明:组合折扣(满就送)2.00元。
记者带着小票和红酒来到该超市服务台,以消费者的身份提出质疑,工作人员拿出计算机尝试“9折”、“8.5折”等方式进行计算,发现数据无法对上,在难以解释清楚的情况下,答应退还多收取的1.8元(实际应为1.76元),但要收回小票。
律师: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张佩雯表示,该超市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向该超市索要差价两倍的赔偿。
张佩雯说,“双节”将至,而商家值此时节也会推出五花八门的打折促销活动,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谨防被商家“忽悠”。消费者如遇到此类消费欺诈行为,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票据,及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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