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到今晨,外媒热议中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其中包含一项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英国广播公司(BBC)今晨评论称,这项条款并没有指明“经常看望”到底是指怎样的频率。
报道称,现在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占了总数的八分之一,但是一半以上独自居住,因为子女在离家很远的工业中心城市工作。同时,中国人口寿命的延长更是使这种情况加剧,一个家庭中有能力赡养老年人的劳动力人数不断下降。中国老龄化日趋严重。
纽约《每日新闻》称,在中国,看望父母已经成了一个命令了。如果孩子不回家看看,难道父母会因此而上诉吗?
加拿大《全国邮报》报道称,美国辛辛那提的大学生奥布里·爱尔兰刚刚获得了法院的许可,禁止其父母在她身边150米范围内出现。而中国则刚刚通过了截然相反的草案,即要求成年子女多看望自己的父母。
美国《赫芬顿邮报》分析,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健全,再加上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越发导致年轻人养老负担太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杨立新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出台这项条款的原因主要是目前社会对老人的关心不够,成年子女往往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父母。当然,独生子女政策和社会保障不健全等社会因素,对老年人晚年生活也有一定的影响。
现在各界热议该草案的实际操作是否有困难,但其实该草案主要还是引导性的,并不是强制性的。比如,爸妈是否可以起诉不回家看望自己的儿女,员工是否可以起诉不给自己放探亲假的公司,以及违反的话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在草案中并没有涉及。
文/记者 徐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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