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召开会议部署当前秋粮收购工作
2012年12月31日09:05
来源:国家粮食局
原标题 [黑龙江省粮食局召开会议部署当前秋粮收购工作]
12月2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当前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促进农民丰产增收,省粮食局召开了全省秋粮收购工作汇报会议。会议听取各地当前粮食市场形势和秋粮收购工作及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东胜在会上强调,当前正值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当前秋粮收购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指导农民卖粮。要通过各种媒体、利用农村各种集市散发广告、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包括国家近期出台的我省玉米降水后出现的色变粒不属于不完善粒,可按正常玉米进行收购的政策。要扩大宣传覆盖面,主动与乡镇政府、村组织和基层干部取得联系,通过办班、讲座等方式,帮助农民进一步了解粮食市场形势、购销价格和国家粮食质价政策。将粮食销售的自主权、主动权交给农民,将国家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二、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快收粮、收好粮。要明确工作思路,特别是后期农民集中出售高水分粮食,要提前制定出收储、烘干具体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包干负责,帮助企业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指导企业按预计收购数量合理安排烘干进度,把潮粮干燥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保证原始水份玉米在4月10日前处理完,大豆晾晒在4月10日前结束,水稻在5月10日前处理完;广泛开展“三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和设施服务,指导农民适时适价出售余粮。
三、大力开展“丰仓增效”活动,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抓住元旦后春节前农民集中卖粮的有利时机,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购销同步推进、尽最大努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争取多收粮、收好粮。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标准,严格界定色变粒与热损伤粒等其他不完善粒的区别,对农民送交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政策性粮食不拒收、不限收、应收尽收,并加强监测,防止坏粮;抓好各种展会已签订合同的履约,适时入市收购粮食,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四、提高收购工作效率,增强为农服务意识。要指导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认真遵守国家质价政策,挂牌敞开收购。提高收购效率,快接快卸,多开头、不压车,对农民送交的粮食当日送当日收、不过夜,加快库内整理、烘干、固定形态速度,减少场地占用,增加周转批次。延长收购工作时间、简化收购手续,为农民卖粮提供各种方便,把国家规定的“五要五不准”落到实处。
五、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特别是与当地中储粮直属企业搞好协调,坚决杜绝因库点少、农民卖粮不方便和粮食接收有困难的问题。严格执行省下达的露天坐囤计划,坐囤费用由实际存储库点包干使用,并记入粮食库存成本,资金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承贷,各地设专户核算。露天储粮设施拆除后,石料、钢材等可再利用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今后使用。在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过程中,要摸清情况,要研究问题,要有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对不能协调解决的难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监督检查,按在地原则,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收购工作全过程,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和稳定工作,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各地市和省农垦总局粮食局局长、省粮食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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