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 做好法律宣传教育
2012年12月31日0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证监会: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 首要做好法律宣传教育]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基金法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证监会表示,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执行。充分发挥新基金法的规范、保障作用,重在贯彻落实,推动形成市场主体严格守法、监管机构规范执法的良好局面。
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首要是做好法律的宣传、教育。要组织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全体监管干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普通投资者等市场主体,认真学习新基金法,使之充分认识新基金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基金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和措施,使市场参与者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重点是抓紧制定配套规章规则。此次法律修订幅度大、涉及内容多,确立了一些新的监管制度,还对现行制度作了大量修改、补充,并设定了大量条款授权监管机构制定有关事项的具体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新基金法,有的需要制定新的规则具体落实,有的涉及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有的涉及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和后续监管安排衔接,特别是私募基金监管需要一整套制度配套。要组织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一次全方位梳理,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与修改后的法律相抵触或者不相适应的内容,并根据法律的授权,及时制定出台相应规则,使之更好地适应财富管理行业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核心是推进财富管理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新基金法在拓宽基金行业服务范围、扩大基金投资标的、松绑投资运作限制、优化基金治理结构、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等方面,为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留出了广阔的法律空间。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行业向财富管理服务转型,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经营宗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人才培养和激励约束的长效机制,再造科学清晰的业务流程、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优化基金产品结构,在专业化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集团化、特色化、个性化发展路子。
贯彻落实好新基金法,关键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理念,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管执法。新基金法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思路作出的制度安排,将促进日常监管工作从重事项审批向重行为监管转变,从重事前控制向重事后查处转变,从重微观管理向重防系统性风险转变,从重机构监管向重功能监管转变。同时,新基金法丰富了监管机构的执法手段,形成了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情形的多层次、逐渐升级的监管措施体系,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保障。监管机构需要认真思考梳理,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规则、资源配备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及时跟上法律的发展变化,切实采取措施改进监管方式,研究和构建一套公开透明、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保证监管质量,增强监管效果。(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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