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短合约逃避遣散费 港饮食业变相剥削员工福利
2012年12月31日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签短合约逃避遣散费 港饮食业变相剥削员工福利]
中新网12月31日电 香港饮食业东家涉嫌钻法律空子,剥削员工福利。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工联会饮食业职工总会调查发现,半数受访饮食业员工以18个月短期合约形式聘用,甚至有连锁酒楼集团也同流合污,一旦酒楼结业或遭解雇,变相令员工不获发遣散赔偿及年假。工会形容违法雇主是“饮食业老鼠”,要求劳工处重新修订《雇佣条例》,并加强巡查及执法。
根据《雇佣条例》,雇员连续受雇不少于两年,被解雇时可享遣散费。但工联会饮食业职工总会发现雇主以散工模式聘用员工,用现金支薪,没有记录,变相令员工福利不受保障,遭解雇便难以追讨。近10兴起制造“假离职”现象,雇主与员工签订18个月的短期合约,约满后要求员工借用他人身份,如已离职员工的身份工作,并以现金支薪,然后才再和员工签短期新约,故意令员工表面上不是连续工作,以节省遣散费、年假、法定假期等福利。
短合约雇用 长工变散工
饮食业职工总会秘书长黄必文表示,工会正了解饮食业员工的聘用情况。至目前结果发现,半数受访员工是签18个月合约,甚至没有签合约。“不但个别中小企,(酒楼)大集团都是这样做。”他说,今年工会接获30宗投诉,不满雇主以短期合约为由,没有赔偿遣散费和年假,当中也包括连锁式酒楼。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也指,结业2个多月的酒楼北角新都会皇宴,也以同样手法剥削员工,“断年资,假期不足,员工工作达10年每年也只有7天年假!”涉及追讨金额约188万元,但双方达成和解,酒楼东主最终只需补偿约11万元。自最低工资实施后,饮食业抱怨难以请人,批评雇主是“弄虚作假”, “出1万元请洗碗,但其实是做3个人的工作量!”
工会促劳工处检讨法例
郭伟强表示,若饮食业界继续剥削员工,难以吸引年轻人入行,结果“饮食业老鼠,自己玩死自己,叫香港怎能称为"美食之都"?”他促请劳工处重新检讨《雇佣条例》,保障市民利益,主动加强巡查和执法。劳工处表示,据过往法庭判决案例,雇佣关系是否中断,是根据事实而非单方面的声称来决定,呼吁雇员怀疑雇主有意逃避《劳工法例》之嫌,可向劳工处查询。
郑先生从事饮食业10多年,新都会皇宴结业后,转到沙田区一家中小型酒楼任“砧板”,即负责在厨房的切菜与斩肉的工作,“福利保障比任何一家酒楼都少,没有强积金、长假和法定假期。”他又无奈地说,雇主同样以现金每天支薪,虽然薪酬较高,但每天工作11小时,受伤也没有赔偿,且由于人手不足,他甚至要负责原应属另一个工种负责的宰鱼工作,“(剥削)情况要是持续,可能都会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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