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卢国强)北京交管部门12月31日晚通报,一名救护车司机因在未执行紧急任务时驾驶120救护车逆行、违规使用标志灯具,被交管部门处以共4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北京交管部门通报,2012年12月28日18时35分,金某某在未执行紧急任务时驾驶京E号牌的120救护车,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逆向行驶,并存在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对金某某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对金某某给予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12月28日19时35分,网民“BG2RHY”发布微博称“经常看到从海淀医院内部停车场有救护车开出到海淀东三街某餐馆就餐,之后闪着警示灯从海淀南路辅路逆行返回海淀医院”,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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