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昨起实施
开始推行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市召开听证会决定
统筹新快报记者冯艳丹
采写新快报记者冯艳丹 李红云 郑雁虹 陈荣炎 杨英杰
继阶梯电价、阶梯水价之后,广东省也将逐步推行阶梯式气价。省物价局正式出台《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对居民用户推行阶梯式气价管理,但由各地分别召开听证会决定。
售价将随气源价格调整
省物价局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最终出台的办法规定,管道燃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的管理形式。管道燃气价格包括门站销售价格、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代输价格。省辖区内的代输价格和门站销售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其中,城市管道燃气企业的代输价格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定价方案,报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办法同时规定,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根据用户类型和购气成本变化等区分调整,并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应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定价听证,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办法还提出,为促进资源节约,引导管道燃气资源合理配置,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对居民用户推行阶梯式气价管理。办法提出,门站销售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当气源价格波动超过8%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时,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如气源价格连续两年未调整的,管网企业应提出方案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校核。
各市价格调整多未明确
省物价局表示,对于开始推行阶梯式气价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市召开听证会决定。“听证”会否“听涨”,何时同网同价都是市民关心的问题。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目前使用的是深圳大鹏公司气源,成本比较低。“西气东送”之后,广州的门站价格要高于现在的价格。是否意味着涨价?对此,他表示,按照省里的要求,阶梯气价和联动机制正在制定方案和计划。“要看结构调整有多大,影响有多大,根据气量和成本来决定。影响不大就不做调整,如果影响比较大,影响到公司的经营,造成公司经营压力大,肯定要走程序调整。”
而深圳市早在2008年12月1日起就实施阶梯式气价,因此暂时不会调价。东莞市由于城市管道燃气行业发展较迟,在气源不同、管网不相通情况下,制定了两种不同价格。东莞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该市居民用气实际,根据调研情况决定是否实施阶梯气价。中山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就气价举行听证但暂无细则。佛山市物价部门则表示尚未确定是否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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