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孙军)1日晚,青山区交通大队在二七长江大桥设卡检查酒驾,驾驶员陈某因醉驾被警方查获。陈某也成为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武汉查获的首名醉驾司机。陈某将面临刑事处罚,还将被禁驾5年。
1日晚上8点,青山区交通大队在二七长江大桥桥南岗设卡进行酒后驾车整治。8点半,一辆车牌为鄂AA1V01的银灰色上海大众小轿车经过检查岗,民警将其拦下例行检查。驾车的男子神色慌张,有酒驾嫌疑,车上还有司机的两名亲属。
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但驾驶员陈某不愿配合警方检查。经警方劝告,磨蹭了10几分钟后,陈某吹出了80.6 mg/100ml的数据,属于醉酒驾驶。青山区交通大队随即将案件移交给武汉市交管局醉驾处理中心,经过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8.6mg/100ml,这是今年武汉市查获的首例醉驾。
据警方介绍,按照123号令,陈某将面临扣12分、罚款、吊销驾照、禁驾5年的严厉处罚,同时,陈某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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