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综合新华社报道 1月3日,韩国法院就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引渡案判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由此,刘强将立刻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前往中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当天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为政治上的大义犯下罪行”
韩国法院表示,刘强纵火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其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有机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反人伦罪行。”韩国法院的判决依据为《大韩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罪犯引渡条约》第3条,其规定,被请求国判断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时,不允许对罪犯进行引渡。
负责该案件的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3日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
刘强去年1月向位于韩国首尔的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了火焰瓶,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过火焰瓶。日本政府去年5月通过外交渠道要求引渡刘强至日本。中国政府则将刘强视作政治犯,要求将其遣送回中国。
韩国法务部请求对刘强引渡案进行审理,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了对刘强的拘捕请求。2012年11月,韩国法院认为,因刘强在韩国的刑期已满而其在韩国国内没有固定居所,在决定其是否需要接受深度审判之前,有必要确保其去向,因此发出了拘捕令,并对其进行了三次审问。
外交部:刘强将于近日回国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有记者问:据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
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事件回放]
刘强说纵火是想敦促日本反省
2011年12月26日,日本当地时间2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北京时间3点10分左右),东京都千代田区九段北的靖国神社内的一扇大门被人纵火,有男保安打电话报警。警员赶到前,保安已将火势扑灭,没有人员受伤。
据警方透露,神社内一扇被称为“神门”的木门下部有被火烧焦的痕迹。监控探头拍下了纵火男子的模样,该男子身穿黑衣黑裤,用类似杯装酒的容器泼洒液体后点燃。现场留有疑似煤油的液体。
神社方面表示并未收到过犯罪声明或恐吓信。经调查,该男子即为中国人刘强。
他曾在广州市做英语讲师和心理治疗师,2011年10月为了帮助日本大地震受灾民众,刘强在日本当地做了许多义务工作。
2012年11月30日,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因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中国人刘强在被日方要求引渡时表示,由于日本审判可能不公正,想在中国接受审理。
当年11月29日在韩国首尔高级法院刑事20部举行审理的罪犯引渡请求首次审判上,刘强表示,在供奉14名甲级战犯遗骸的靖国神社纵火,是想敦促消极处理过去历史问题的日本政府反省。比起日本,他更想在中国接受审理。
刘强当天表明了自己的家族史。其外祖母是日军慰安妇受害人,外祖父在日本侵略期间教授韩语时遭受拷问并因此去世。刘强还表示,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而是为了维护经历慰安妇痛苦的韩国人和中国人的尊严而进行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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