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渭源村民私设“银行” 揽款百余万被被判刑
2013年01月04日11:06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徐俊勇 史永强
原标题 [渭源:村民私设“银行”揽储百余万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讯 (记者徐俊勇 通讯员史永强) 近日记者从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审结了首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张某心存侥幸私设“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百万余元,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触犯刑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张某是渭源县新寨镇一名农民,几年前,他通过诚实劳动捞得人生第一桶金。此后,张某以此为基础,做起了民间小额借贷的业务,期间积累了更多的资本。如此一来,张某尝到了做民间借贷的甜头,为了扩大放贷规模,他以较高利息吸收公众更多存款,然后高息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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