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李叶)韩国法院3日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公民刘强。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4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已于4日回国。
华春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刘强,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据韩国媒体报道,负责该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3日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
据悉,刘强去年1月8日因向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火焰瓶。由此日本当局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刘强到日本。
作者:李叶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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