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推非法移民新政 亚裔被指受惠人数不多
2013年01月05日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奥巴马推非法移民新政 亚裔被指受惠人数不多]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奥巴马政府刚宣布的新规定,将允许非法移民直系亲属在申请核发身份期间,毋须返回自己母国,这将令一些透过非法途径赴美,但已与美国公民结婚、或有美国公民父母或子女的无证移民受惠。
陈丹红移民律师认为,这新规定是好的。对于有人可能认为这一系列的移民改革会变相鼓励非法移民,她表示,奥巴马政府一定是已衡量过利与弊,才作出这样的决定。她说:“与其让非法移民提心吊胆的在美国生活,倒不如允许他们在美国,然后可交税。”
但她表示,初步认为,受益的华人不会很多。她表示,非法入境、然后与公民成为直属亲属的华人比较少。可能拉丁美裔占较多数。但她也表示,可能有很多华人并不知道有这项新法规,她鼓励有关的人不用惧怕去申请。
这新规将于今年3月4日生效。移民局将于3月3日接受申请,申请费585元。
亚裔法律联会的帕拉萨(Anoop Prasad)表示,符合资格申请的人士不多。申请条件除了要求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还要申请人证明若被禁止入境豁免申请、将对美国公民配偶、父母、子女造成严重困难。帕拉萨表示,这阻止了假结婚的可能性。因为申请者必须证明双方之间有极深的感情,如果分开会造成生活困难。
正申请暂缓递解令的22岁李伟凌表示:“正如暂缓递解一样,这新法规是移民改革的一个好的方法。但是这也只是短暂的措施,并不能帮助很多的非法移民。”全美现有大约1100万非法移民。
儿时从香港赴美,正申请暂缓递解的儒(Nelson)表示,现在最大的争辩是究竟申请合法身份的风险有多大。
目前的法规下,当公民直属的无证亲属要申请转换身份,须回到母国申请。除非申请豁免,否则非法移民若在美滞留超过半年,则3年内禁止进入美国,如果滞留超过一年,则10年不得进入美国。因此,很多人都不敢申请转换身份。现在的新法规,则允许申请者在申请期间留在美国,预测此举将帮助全美100万人。(黄怡)
作者:黄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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