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殷航 潘芝珍 李国辉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昨天主动约见新快报记者,就新快报报道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无论采血点有无“内鬼”,真的“假证”从广州血液中心流出,是否说明办证过程有漏洞
新快报昨日“五问献血证漏洞”的报道出街后,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假证出现,说明采血点的工作确有疏漏,对此,广州血液中心正在及时改进。付涌水说,昨日上午已针对该问题咨询了华乐派出所,派出所建议广州血液中心向广州市公安局查询对接网络的可行性。他也指出,将系统接入流动献血车存在难题,但广州血液中心会尽量攻克。付涌水坦言,新快报“献血证买卖”的报道凸显了审证环节上存在的漏洞。“堵漏整改是必须的。对于驾驶证等证件能否继续用于无偿献血的问题,我们将向国家标准委员会专家反映,请他们对各种有效证件的废存展开论证。但没有结论前,仍需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
付涌水说,不少采血员均表示其识别假证能力有限。“以前给工作人员培训业务时,确实没有把身份证识别纳入重点课题,只作为一个小内容,融入采血事宜的培训工作。”他说,今后,血液中心将邀请公安警察、交警人员等专业人士来开展专项培训,务求提高采血人员的辩伪技术。
广州血液中心称接受监督三大账本都可以公开
对网友与读者的疑问,付涌水昨日表示:公开无偿献血产生的账目没有问题。他说,2012年广州政府下拨到无偿献血优惠的用血偿还金额有1700多万元,但对于报销者外省患者占多大比例,省内患者又占了多少,需要进一步统计。
就宣传费一块,他表示,2012年无偿献血宣传费用有1095万元,用于三个部分:宣传广告投放;给有关人员培训血液知识、无偿献血宣教;献血后给献血者下发的纪念品、营养品。
对于仅在2005年在媒体报道中“露”过一次“面”的互助金,付涌水也做出解释。“过去八年里,每年献血互助金的数据都有统计,但每年的数据均已经上交广州市财政部门。这些年的数字可以公布,但如今要向财政部门查询了,请给予时间。”
三问献血账目
由“献血证”引发的“疑问”还在继续,公众对献血用血机制不透明的讨论仍未平息。新快报记者在与众多读者、市民交流并大量浏览网民就“献血证买卖”发表的评论后发现,不少人对广州血液中心的献血账目有疑问,要求该中心公开8年来用血互助金收支明细、用血补偿款报销账本及每年无偿献血宣传费用等账目明细单。
一问
用作“公益”用途的互助金收支明细为何从不公布?
2004年10月起实行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表示,未献血者用血时应缴纳用血互助金。用血互助金按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3倍计算。用血互助金缴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单位取得《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或者无单位的用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含200毫升)者,可持《无偿献血证》和用血互助金票据到献血办办理退还用血互助金本息。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在缴费六个月内没前来办理返还手续,所缴纳的用血互助金将不予退回,全部上缴同级财政。《规定》实施一年后,时任广州血液中心主任江朝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共有980名缴纳用血互助金的市民获得全额返还,金额共计140多万元,返还人口达8成。但此后7年,用血互助金收支情况再未向市民公布。
7年间,广州市采、用血总量激增,而血液中心却对用血互助金“缄默不语”。记者了解到,不予退还的用血互助金由献血办设专门账户登记入账,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可用于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偿还、向公众宣传无偿献血、紧急用血调剂血液等公益用途。
二问
血液中心为何从未公开过“用血补偿款”报销账本?
按广州市献血偿还政策,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者,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沟通、检验、运输等费用,即用血后,每单位(200毫升)全血报销220元,一个治疗量(手工分离12-15个单位)血小板报销1400元。记者了解到,为保证献血者获得用血偿还,广州市财政近年拨付给血液中心的该项支出已超过1600万元。
然而,这笔数额庞大的报销款项,血液中心也未曾公布过报销明细清单。“有多少人来报销我们不知道,报销了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这1600万元有无剩余我们还是不知道,这笔钱是否真的如数给到报销人我们更不知道!既然都不知道,那血液中心何来公开透明之说?求晒账本!”网友@大熊猫说。
三问
能否告诉公众,血液中心每年要支出多少无偿献血宣传费?
在“献血证”数日追访中,记者发现全城“供血不足”的主要原因,还是因市民对无偿献血缺乏热情。有专家表示,市民不愿献血,与血液中心宣传缺失有直接关系。此前,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血液中心每年的宣传费均由财政拨付。至于每年宣传费用具体有多少?该负责人并没透露。
很多读者坦言,能不能劝人去献血,要看你的宣传能不能做到位。其实,该中心每年都有专项宣传费,但这笔钱有多少,怎么用,是否能够用到位,也该拿出来给公众评一评。
两位暗访记者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交易视频
广州警方一位资深刑警认为,此事已符合“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的情节
为斩断“买卖献血证”的灰色利益链条,还广州血液运用管理市场的秩序,新快报经与警方协商,两位暗访记者昨日上午一大早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越秀区公安分局华乐派出所报案,向警方举证的同时详述事件的相关细节。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血液中心看到新快报的报道后,前日大早即就相关情况向属地的越秀区公安分局华乐派出所社区民警反映,民警随即将案情汇报到派出所,并上报区公安分局。由于血液管理中心只是反映情况而非正式报案,加上广州血液中心未有“买卖献血证”的相关资料和证据,因而当时派出所未能启动案件受理的程序。尽管如此,警方对此事依然保持了相当高的重视度,前日傍晚,越秀区警方相关人士联系新快报记者,在详细询问了新快报记者在暗访过程中所掌握了“献血证”、嫌疑人活动等情况后,当即建议新快报记者以当事者的身份报警,向警方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积极协助警方开展侦查工作,尽快将涉案嫌疑人绳之以法。
新快报记者昨日下午从越秀警方相关人士处获悉,接到新快报记者的报案后,华乐派出所已正式受理报案,并抽调警力组成调查小组启动侦查程序,目前全力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方证据,包括新快报记者提供的“献血证”以及与嫌疑人交易的视频录像等。有民警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到买卖证件以及组织献血等情况,因此案件究竟如何定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研究。“立案是迟早的,只是到底是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书、印章’立案还是以‘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来立案,还是两罪合并,这需要与法制等部门进一步沟通斟酌。”该民警称。
广州警方一位资深刑警在谈及此事时认为,此事已符合“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的情节,“中间人”为贩卖献血证而组织他人到采血点献血,获得购证款后再与献血人“分成”,此行为不仅扰乱了血液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其他急需输血治病的患者权益也造成了侵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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