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新闻网
红头文件通知
2012年11月下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个体商铺经营者徐闻鑫,接到市水资源管理局下发的一份文件通知,要求他于11月23日9点到该局6楼会议室参加培训座谈。
“如果去参加会议就得花钱,会费780元/人,而且还要求会后去外地学习,费用4950元/人。”徐闻鑫告诉《北方周末报》,发文件的工作人员曾对他说,如果不去参加座谈会,将把他商铺的水停了。
在徐闻鑫提供的这份文件中称:“内蒙古自治区是严重缺水地区,呼和浩特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3号文件、《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水法律、法规、文件,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节约用水管理局、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将联合举办‘2012年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培训座谈’,组织全市用水户进行培训座谈。”
这份由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红头文件(内水字(2012)6号)称,会费780元/人。应广大用户要求,会后将组织赴桂林、漓江等地学习,为期8天,费用4950元/人。
徐闻鑫说:“我们交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让我们花钱去开会,我觉得太不合理。”据徐说,他们去年生意不赚钱,5730元的费用对他们个体经营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与徐闻鑫临近的个体商铺经营者接受采访时都深有同感,他们认为, 5.95元/吨的水费本来就不便宜,而且他们一直都在节约用水,花钱去培训让他们感觉不在情理之中。
“我们这些干个体的,都是小打小闹养家糊口,拿出近6000元去开会,不是很荒谬吗?”徐闻鑫说。
针对重点用水户进行座谈
针对此事,2012年12月28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
该局副局长李宇接受采访时称:“组织节约用水培训的事我倒是听说了,但是有没有去外地学习及费用的事,我并不知情。”
李宇说,他不是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很多事情并不了解,要和局长沟通一下,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才能给予回复。至于会费的事,他认为应该是资料费。
12月31日,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秘书长陈爱兰接受采访时说:“这次座谈会主要是管理部门和用水户的沟通座谈,是为了建设节水型城市,宣传国家、地方水法律、法规、文件,同时也是行业间互相交流好的用水管理模式。”
据陈爱兰说,呼和浩特是第3批节水城市,2013年将接受验收,2012年是攻坚年,要为建设节水型城市做好宣传工作。
她告诉记者,她们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倡导节约用水,交流好的经验,而2012年11月这次主要是针对重点用水户即用水量大、达到一定程度、有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座谈会为期1天。
用水量达到什么程度才是重点用水户?
她说,一般是店面都比较有规模的,但是具体达到多少用水量,因为不在她这里统计,她无法告之。
“要求重点用水户参加座谈会是为了扩大影响。”陈爱兰说。
这是个误会?
陈爱兰告诉记者,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是挂靠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的,属于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所有的费用都是自己支付,属于自负盈亏范畴。780元的会费主要用于聘请老师及资料费用等。
“而会后赴桂林、漓江等地,主要是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陈爱兰说,“每年都有外地的节水部门来呼市交流,咱们也走出去学习;桂林已是节水型城市,而漓江是正在建设中的节水型城市。”
她表示,她们只是组织去外地学习,但都是自愿的。关于之前所言不参加就要给停水,她认为这是个误会。
“此次去外地学习的,一名个体商户都没有。”陈爱兰说。
据介绍,此次座谈会共有311户参加,其中80%是生活用水户,同时,赴外地学习的共有10余户,本报记者大致计算了一下,此次座谈会1天共收会费约24.2580万元。
陈爱兰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无法单独向用水户下发文件通知,所以由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联合下发,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相当于一个中介机构。
随后,记者想就此事再次联系水资源管理局的相关领导,但是被告之除了值班人员在单位,其余人员在2012年12月31日下午已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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