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新闻网
记者1月5日从市交委获悉,日前重庆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长途客车驾驶员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意见》提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农村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以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要求市交通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有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已建立GPS三级联网监控系统,可实时查看客车司机是否有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另外全市卧铺客车已实行视频监控,可全方位监控客车运营情况。
《意见》还要求,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完善货运驾驶员基础信息和客货运驾驶员“黑名单”信息库,并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记者 夏元 实习生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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