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樊丽 通讯员 薛琰 杜建荣) 只有初中学历的湖北天门人黄某,在没有任何行医资质的情况下,冒充医生自制药粉。短短4个月内获利1.26万元。近日,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2月份,仅有初中文化的49岁湖北男子黄某携妻来到酒泉谋生。没有任何行医资格的黄某,从去年2月至6月,在肃州区南环东路某招待所内给人看病。在短短4个多月时间里,黄某先后向史某等12人出售自己配制的药粉“粉末1号至17号”,获利1.26万元,经药监部门认定,黄某出售的药品属于假药。随后,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近日,肃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黄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公开销售明知是无批号、无包装、未经检验的药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假药罪,遂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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