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伟宁翁启惠朱敬一联合声明:勿以贪污办教授
2013年01月06日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蒋伟宁翁启惠朱敬一联合声明:勿以贪污办教授]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十多名台湾大学教授以不实发票报帐,遭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引起学术界震撼。台湾“中研院长”翁启惠、教育部门负责人蒋伟宁、“国科会主委”朱敬一5日紧急会商后,下午将发表共同声明,呼吁检方不要以贪污罪,追溯没有把研究费放进自己口袋的教授。
朱敬一今(6)日上午提出三点呼吁,强调:一、会聘律师对单纯品项不符教授,提供法律协助、二、根据“科技基本法”第6条最后一项,科研采购不适用相关采购法,检察官依法侦办时,不以贪污罪追溯。三、希望司法机关多了解学术研究本质,让学术与公务分轨。
“中研院长”翁启惠表示,他5日与蒋伟宁、朱敬一会面讨论后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将“公款私用”与“公款公用”做区分,希望公款公用的部分检调能从轻发落,并尽快与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冲会面,针对制度面进行总检讨,让研究经费使用可以更具弹性。
朱敬一举例,嘉义大学教授余哲仁教授,2011年因为一件100多万元新台币的建教合作案,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谳。但在学界看来,余哲仁如果直接拿厂商给的建教合作费买仪器,可能什么事都没有。但他正因为守法,把建教合作案经费纳入嘉义大学校务基金再请款,中间因为报帐程序太复杂“买A报B”,最后落得被判刑入狱。
朱敬一强调,法官判案有一定的专业和考量,但是余哲仁教授的判例,从判决书中,看不出有任何一毛钱人了他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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