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肖腾
重庆商报讯 药房里不但卖药,还卖各种日用品和食品,而且与药品一样,也能使用医保卡付账。去年12月26日,网友“SunshineBi”在天涯社区发帖称,某药房里面销售的食用油、卫生纸、洗发膏等日用品,虽然比在超市里买的贵了两到三成,但是能刷医保卡付账,因此颇受欢迎,“这样算不算套取社保基金啊?”
为证实网友的说法,昨日,记者走访了主城数家药房,发现许多药房里都有卖食品和日用品。在南坪某药房,记者以46元的价钱买了一瓶洗发水,掏出医保卡付账时,营业员并没有表示任何不妥,理所当然地用医保卡结了账。记者看到:药房开出的小票上只有金额,没有标明购买了何种商品。询问营业员,对方不耐烦地表示:“药房的小票都这样。”在走访中记者也发现,只要出售日用品的药房,均能使用医保卡。
这种现象是否合法?对此,重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出售的商品符合营业执照里的经营范围,药房出售其他商品就是合法的。但重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卡只能用来购买药品,药房出售药品以外的商品不能使用医保卡结账,否则便属于套取社保基金行为,是不允许的,“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告知当地人社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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